故意殺人案一審會當庭宣判嗎
故意殺人案的一審會當庭宣判刑罰嗎
法律分析:故意殺人案是很嚴重的,在證據非常的清楚的情況下可能會當庭宣判。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七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認為不宜當庭宣判的以外,應當當庭宣判。
美國籍被告人故意殺人案一審宣判,他最終得到了什么處罰?
美國籍被告人以故意殺人罪被一審宣判這個消息也終于是讓死者和家屬得到了安慰,經過一審的公開審判之后,嫌疑人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他的作案手法極其殘忍,并且意志非常堅決的想要置被害人于死地,情節惡劣。
在審理期間,審判前法院都是通知了美國駐華使領館的代表人進行旁聽,是做到公開公正的,并且也讓被告人可以進行辯護,翻譯,探視,訴訟等等權利,充分的保障了公正性,不管是誰犯法,都應該按照法律嚴懲,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管他是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就應當受到嚴懲。
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婷,和被害人相識的時候,一直稱自己是屬于單身離異的狀態,用這種謊言和對方進行交往,在兩人交往之后,女生就已經不想要再繼續這段感情,并且多次都提出了分手,不過這遭到了對方的拒絕,并且也受到了各種各樣的威脅。
戀愛這件事情本就是你情我愿,勉強終究是不會得到幸福的,兩人之間一直糾纏著,經過聯系被告人,帶著折疊刀,衣物來到了寧波市公交站附近和女方見面,原本就是一次交談,卻讓女生失去了生命,被告人極其殘忍地用攜帶的折疊刀刺傷女生頸部,這很快就讓被害人沒有了反抗能力,但是這樣的慘狀并沒有換來被告人的一絲同情和不忍之心,又繼續殘忍的對女生痛下殺手,最終導致被害人大出血,當場不幸死亡。
案件發生之后令人氣憤,令人痛心,被告人是非常堅決的,想要知女友已死地是有預謀的進行報復,殺人犯罪情節實在是太過惡劣了,現在案子也終究是有了一個結果,被害人將被依法嚴懲,總算是能夠慰藉被害人的在天之靈。
什么樣的案件會當庭宣判?什么樣的案件會擇期宣判?相關的理由都有哪些?
什么樣的案件會當庭宣判?什么樣的案件會擇期宣判?相關的理由都有哪些?關于這個問題,我將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詳細的解答。
一、適用速裁程序審理的案件,肯定會當庭宣判
根據2018年修正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于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應當(法律上的應當就是必須的意思)當庭宣判。這也是第1次從法律的形式明確了,什么樣的案件必須當庭宣判。
之所以規定當庭宣判,也是出于訴訟便利的考慮。因為適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都是案情比較簡單,證據確實充分,然后當事人對于定罪和量刑都沒有任何異議。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認罪認罰并同意適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適用速裁程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第二百二十四條 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應當當庭宣判。
更為關鍵地是已經在檢察院做完認罪認罰了,已經經過了證據展示環節和量刑的協商環節。被告人對于如何定罪如何量刑都已經完全清楚了,之所以再到法院審理,基本上就是走一個審核的程序了(人民法院只對5種情形可以調整量刑建議,其他情況都不可以改變檢察機關的量刑)。
也就是說量刑(也就是你所謂的判幾年),不只是事先討論好了,而且是在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就已經基本上確定了。
由于使用的是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也無需休庭合議,在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后陳述結束以后,可以直接當庭作出判決。
當然,判決書并不一定是當庭送達的,可以在宣判之后5日內送達就行。從司法實踐中而言,現在最常見的適用速裁程序當庭宣判的案件,主要指一些危險駕駛案件,小型的盜竊、販毒等等案情、證據比較簡單,事實清楚的案件。
二、適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比較小的部分會當庭宣判
一般情況下,對于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只有兩種可能,會當庭宣判:
第1類屬于案情簡單、證據充分,一般情況下也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的案件。當然在2018年之前,是沒有認罪認罰程序的,那么當庭宣判的就是沒有什么爭議的案件。
在這種情形下,基本上在法庭辯論終結、最后陳述完畢以后,合議庭休庭簡單地討論一下。都沒有什么異議的話,就可以當庭宣判了。中間這個討論的時間,可能是簡單的幾句話,一兩分鐘,也有可能是10分鐘、半小時。
第2類就比較特殊了,一般都是屬于示范性的庭審。對于這種基本就屬于庭前基本上都已經合議好了,然后刑期基本也確定了。如果經過庭審沒有發現大的變化,被告、人辯護人也沒有什么異議的話,經過簡單的合議,就可以直接宣判了。
三、對于案情比較復雜或者有一定社會影響的案件,肯定不會當庭宣判
這個就好理解了,比如說盜竊涉及好幾百起的盜竊,比如說故意殺人,再比如說那種社會影響力比較大的案件,比較敏感的案件(比如存在罪與非罪上的爭議),那肯定不會當庭宣判了,否則很容易引起軒然大波的。而且即便是故意殺人罪,那種幾乎肯定會判處死刑的案件,一般也不會當庭宣判的。
現在由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全面推開,所有的問題基本都能夠在庭前,在檢察機關基本解決,所以以后當庭宣判的案子會越來越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