傭金手續費扣除標準(企業所得稅傭金手續費扣除標準)
關于傭金支出,企業所得稅前如何扣除?
關于傭金支出
企業所得稅前如何扣除?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都會涉及傭金支出,這部分支出的稅前扣除標準你知道多少呢?又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下面就一起學習一下吧~~
一、限額扣除
1.一般企業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規定,其他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2.保險企業
根據《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72號)規定,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3.電信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以下簡稱15號公告)第四條規定,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如委托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等),需向經紀人、代辦商支付手續費及傭金的,其實際發生的相關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總額5%的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4.房地產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條規定,企業委托境外機構銷售開發產品的,其支付境外機構的銷售費用(含傭金或手續費)不超過委托銷售收入10%的部分,準予據實扣除。
二、據實扣除
根據15號公告第三條規定,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注意事項
01
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02
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03
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04
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并如實入賬。
05
保險企業應建立健全手續費及傭金的相關管理制度,并加強手續費及傭金結轉扣除的臺賬管理。
手續費和傭金的稅前扣除
手續費和傭金的稅前扣除標準如下: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準予據實扣除;人身保險:10%;
2、電信企業委托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總額5%的部分,準予據實扣除;
3、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收入金額的5%計算扣除限額。
傭金的定義:
1、傭金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托人介紹生意或代買代賣而收取的報酬,中間人說合介紹生意所取得的酬金;
2、交易必須通過中間商的情況下,傭金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中間剝削。傭金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付給的。傭金的數量依商品性質、貨值多少而定。在一些地方則已約定俗成,形成一些慣例。買辦代外商經營生意取得的收入。傭金名目繁多,有媒介生意的傭金、保證華商信用傭金、銷價差額傭金等,比額參差互異;
3、傭金大多由賣方付給,也有由買賣雙方分別付給的。所付傭金的數額依商品的性質和貨值多少而定,也有些地方是約定俗成的,形成了慣例。
綜上所述,保險企業可以扣除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超過部分,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法律依據】:
《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一條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二)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傭金手續費企業所得稅扣除比例
一般企業計算傭金和手續費限額的基數,是傭金手續費對應的服務協議或合同所確認的金額,以該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保險企業可以扣除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超過部分,結轉以后年度扣除。電信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算扣除限額的基數為企業當年收入總額。與一般企業的區別在于,雖然都是5%的扣除比例,但計算基數不一致。
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確認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包括辦理結算業務、咨詢業務、擔保業務、代保管等代理業務以及辦理受托貸款及投資業務等取得的手續費及傭金等。
二、本科目可按手續費及傭金收入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確認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按應收的金額,借記“應收手續費及傭金”、“代理承銷證券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收到手續費及傭金,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銀行存款”、“結算備付金”、“吸收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手續費及傭金”等科目。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比例
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比例即為企業在納稅時能夠將支付給員工的傭金支出的一定比例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根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目前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比例為15%。
傭金支出是企業為激勵員工或外部個人增加業績而支付的一定比例的費用,包括銷售傭金、中介服務費等。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傭金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進行稅前扣除。此舉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鼓勵其開展經營活動。目前,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比例為15%。如果企業在納稅時沒有按照規定對傭金支出進行扣除,將會影響到其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從而增加了企業應繳納的稅費。值得注意的是,企業在享受傭金支出稅前扣除優惠政策時,需要注意遵守相關的稅法規定,否則可能會被稅務機關追繳欠稅、處以罰款等。
傭金支出的范圍包括哪些內容?傭金支出的范圍比較廣泛,主要包括企業為員工或外部個人提供的銷售傭金、中介服務費、推廣費、提成等,旨在鼓勵其為企業創造更多收益。
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比例的優惠政策,對于企業來說,可以有效減少其應繳納的稅費,刺激經營活動的開展,增加收益。同時,企業需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稅法規定,合規經營,避免稅務風險的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薪金以及勞務報酬,依照國家有關稅法、稅務部門及工商部門的規定,扣除應納個人所得稅后,予以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其他福利待遇,應當列入當期成本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傭金的所得稅扣除規定
法律主觀:
近日,某市財產保險 公司 財務科李科長向當地 國稅 局咨詢,按原《 企業所得稅 稅前扣除辦法》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保險企業所得稅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2〕960號)規定,企業發生的傭金和手續費支出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而且對傭金的支出規定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對保險企業的傭金支出還規定從保單簽發之日起5年內,憑合法憑證在不超過保費收入總額5%的范圍內扣除。新《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頒布后,只是原則性地規定了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成本、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 納稅 所得額時扣除,那么,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該如何扣除呢? 稅務人員向他解釋,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列支標準為:財產保險企業不得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人身保險企業不得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其他企業不得超過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 但在具體扣除時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企業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不得在稅前扣除;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也不得在稅前扣除。 2.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3.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4.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 5.企業應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并取得合法真實的支出憑證。
手續費及傭金稅前扣除標準
法律分析: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標準:
(1)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1.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準予據實扣除;人身保險:10%。
2.電信企業委托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所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總額5%的部分,準予據實扣除。
3.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收入金額的5%計算扣除限額。
(2)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法律依據:《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一條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二)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是否可以全額扣除
不可以。
《財政部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一條 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為規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合稱新稅法)有關規定。
擴展資料
《財政部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相關法條:
三、企業不得將手續費及傭金支出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
四、企業已計入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相關資產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應當通過折舊、攤銷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
五、企業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直接沖減服務協議或合同金額,并如實入賬。
六、企業應當如實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當年手續費及傭金計算分配表和其他相關資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實憑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財政部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股票賣的時候手續費是怎么算的?
一、計算的方式如下:
1、傭金:傭金是由投資者和證券公司共同協商決定的,每個人的傭金可能都不一樣。目前證券公司收取的傭金在0.03%(萬三)至0.3%(千三)之間。一線城市北上廣深的較低,二三四線城市的傭金較高。互聯網平臺的網上開戶較低,最低可至0.02%(萬二)。
2、印花稅:由國家制定固定的,投資者在買賣證券成交后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統一代繳。目前滬深兩市收取不同的印花稅,均為成交金額的0.1%(千分之一)。
3、過戶費:由國家制定固定的,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交易過戶費為中國結算收費,證券經營機構不予留存。買入股票和賣出股票均需收取過戶費。目前滬深兩市收取相同的過戶費,2015年8月1日起,A股交易過戶費同意調整為按照成交金融0.002%。
擴展資料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從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準,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額0.087‰雙向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0.0696‰雙向收取;深交所由現行的按交易額0.087‰收取下調為按交易額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為進一步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經研究,擬調低A股交易結算相關收費標準。
滬、深證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0696‰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降幅為30%。收取的B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301‰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
在0.0487‰中,0.00974‰轉交投資者保護基金,0.03896‰為交易所收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過戶費由目前滬市按照成交面值0.3‰雙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額0.0255‰雙向收取,一律調整為按照成交金額0.02‰雙向收取。
按照近兩年市場數據測算,降幅約為33%。同時,滬股通交易過戶費收費標準由原“按成交股份面值的0.6‰元 人民幣 計收(雙向收取)”修改為“按成交金額0.02‰元人民幣計收(雙向收取)”,此收費標準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股票交易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