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簽字
交通事故處理對方不簽字怎么辦
法律分析:對方不簽字依然會受到處罰。事故發生后二十個工作日內,交警會作出事故認定的。到時交警只要把事故認定書送達給對方就行了。你只要在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內墊付賠償,或由他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四條 適用簡易程序處罰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并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三)制作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四)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被處罰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被處罰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上注明;(五)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被處罰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處罰決定書上注明,即為送達。交通警察應當在二日內將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報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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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對方不去保險公司簽字怎么辦
一、交通事故對方不去保險公司簽字怎么辦
1、交通事故對方不去保險公司簽字的處理方法如下:
(1)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正式事故責任認定書,拿到認定書就可以找保險公司和對方協商賠償問題;
(2)如果對方還是不配合的,受害者可以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法院起訴對方,要求法院判決對方提供相關手續配合受害者、找受害者保險公司報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1、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應負全部責任;
2、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
3、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責任書不簽車子要一直扣著嗎?事故認定書對方不簽字可以提車嗎
事故責任書即使對方不簽字,依然會有效力,并不會有什么影響。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交通管理部門在認定書出具之后,并沒有權利能扣留機動車輛,即收到事故責任書認定書之后,車主就可以去交警隊提車。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事故現場的勘查、鑒定結果,及時出具責任認定書,作為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管理部門已經對交通事故的責任作出了鑒定,無論當事人簽不簽字都不會改變這個陣容鑒定。讓當事人簽字,只是證明你已經知道了這個事故責任鑒定結果,而不是證明你接受了這個事故責任鑒定結果。如果當事人拒絕簽收,交警會在一周之內郵寄到當事人的住所中,當事人簽收或拒收,只要公安機關對拒收認定書的行為有記錄在案,都會視為送達。
如果對方一直拖著,不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那么交警部門可以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的規定》,出具單方面事故認定書,然后再根據這個認定書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法院起訴前,維修車輛等損失的費用先由自己墊付,然后在通過起訴像對方追償。當然,如果有購買保險,可以先由保險公司進行墊付,然后再由保險公司追償。
交通事故對方拖著不去責任認定我該怎么辦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五條 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自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終止調解之日起三日內,一致書面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第八十六條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
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擴展資料: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六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以及復雜、疑難的傷人事故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的證據。
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