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一般由誰保管(公司公章一般由誰保管,如何出股東會決議)
財務章法人章由誰保管
法律分析:
法人章可以由法人自己保管,也可以由公司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在買賣合同上面,需要法人簽字的,如果不便簽字可以通過加蓋法人章的方式確定效力。 財務章和法人帳不能是一個會計來保管,最好是兩個會計保管,公章要公司負責人保管,或者是行政部,不過蓋章時一定要請示公司負責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人章管理辦法》 第十條 印章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使用公司行政公章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印章保管人蓋戳。對外重大投資、合資、合作協議在蓋合同專用章前,需經總經理審批。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或總經理私章由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
老板一般讓誰管公章
公司公章由誰管理在我國公司法上沒有任何的規定。但在公司的公章的管理規定中有相關規定。一般是由印章管理員管理,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行政主管專人負責管理。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各部門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每個公司在各個場合各種文件上用的各種公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加蓋公章是公司行使公司的合法權利的一種方式,但是,這些印章,特別是代表公司的公章,應該由誰來掌管?雖然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印章保管方法,但代表公司權力和責任的公章在公司法等法律中卻沒有規定。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公司法規定公司公章由誰管理的問題吧!
一、公司法規定公司公章由誰管理
公章在我國有重要的作用,蓋上公章就可以代表這個單位了。公司也不例外。有公章在手,就可以代表這個公司簽合同了,還可以代表公司參加訴訟。因此,公章很重要。但這么重要的公章,在我國公司法上卻沒有任何的規定。不過在公司公章的管理規定中有相關規定。
二、印章的管理職責
根據公司公章的管理規定:
1、公司總經理
負責合同章、行政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2、公司副總經理
負責分管部門授權范圍內的印章使用監督工作。
3、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5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三、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行政主管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各部門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行政部建立印章管理表,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均在表上予以記錄。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保管印章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行政部經理報告(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同時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主管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為了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須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綜合上文來說,我國公司法并沒有規定公司印章由誰管理,但根據我國公司公章管理規定,有印章管理職責的有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印章管理員。這三個職位分別管理不同用途的印章,各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然后我們也說到了一些其他需要注意的細節,今天對公司法規定公司公章由誰管理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
公司公章應該由誰管理
法律分析:雖然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印章保管方法,但代表公司權力和責任的公章在公司法等法律中卻沒有規定。一般來說,公司公章的掌管者是董事長或總經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六十九條 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兼職。
合伙公司公章由誰保管
可以約定由誰保管,如果沒有約定一般為法定代表人保管。這個要進行區分的。公司公章是公司對外意思表示的載體,有證明和確定公司主體資格和能力的法律效果,因此,公司理所當然擁有其公章的所有權。
公司公章是公司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
公司公章的主要作用: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務范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章是法人保管嗎
公司的公章是否由法人保管根據公司章程的約定,通常情況下是由辦公室專人保管,而不是法定代表人進行保管。因此接下來將由我為您介紹關于公章是法人保管嗎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一、公章是法人保管嗎
公司公章一般由專人保管。
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后方可帶出。
二、公章使用有哪些規定?
1、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沒有加蓋公章的合同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必須簽字與蓋章,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具備公司授權的當事人簽字時,合同即成立。
2、公章外借所簽合同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獲得公司授權的人將公司的公章外借,應視為公司授權他人使用公司公章,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法律規定,使用該公章所產生的法律關系對該公司具有約束力。
3、違反公司章程使用公章簽訂合同
公司章程是公司股東指定的內部協議,只對公司內部具有約束力,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因此違反公司章程使用公章簽訂的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法律規定,即具有效力。違反公司章程使用公章的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4、加蓋分公司公章的合同
依法設立的分公司具有營業執照,蓋有分公司公章的合同符合合同生效的法律規定即具有效力。但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5、公司更改名稱后蓋有原公章的合同
公司更改名稱不影響公司之前簽訂的合同的效力,符合合同生效法律規定的蓋有原公章的合同依然有效。
三、公章的刻章手續是怎樣的
由于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
1、刻制黨政、國有或集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內部機構的公章,一律憑本單位的上一級領導部門或批準成立的部門開具的證明文件或信函,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公安機關審查后,發給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證明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公章。
學校刻印章,必須持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到所在地的縣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到指定的刻字店或工廠刻制。
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印章,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出具證明,經該社團總部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準刻手續后,由地方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制發。
外地單位需要刻制公章,首先須到該單位原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介紹信或證明,然后憑此介紹信或證明再到刻字廠或刻字店所在地的同級公安機關換取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2、刻制國有、集體企業單位的財務章、合同章、業務專用章及銀行的轉帳章、現金收訖章、現金付訖章,需憑本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和營業執照,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經公安機關審查后,簽發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3、資企業刻制上述印章,需憑營業執照和《三資企業備案證》,如果企業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必須執中方開具的介紹信,到本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刻制印章通知單或介紹信,然后憑著通知單或介紹信,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刻字廠或刻字店刻制。
刻章需到持有《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刻制單位刻制公章,一切私刻公章均屬違法行為,所刻印章無任何法律效力。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公司的公章法人章由誰來保管
按公司章程規定處理,沒有規定一般由法定代表人保管。1、法定代表人章如果單獨使用代表法定代表人自己,如果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2、一般來講公章權力最大,但你們可以限定公章的使用,例如使用公章需兩個股東以上同意并進行登記的制度。
在平時工作中,公司經常會遇到合同文件蓋章這種情況,法人并不是具體的人,法人章代表的是一個單位整體,法人章代表了一個公司的行為,具有法律效應,負責人蓋章時需要對其蓋章行為負責。公司公章和法人章也是有區別的,它們的保管人也不一樣,那么法人章應該由誰保管呢?下文對公司法人章應由誰保管這個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回答。
一、法人章由誰保管
按公司章程規定處理,沒有規定一般由法定代表人保管。
1、法定代表人章如果單獨使用代表法定代表人自己,如果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
2、一般來講公章權力最大,但你們可以限定公章的使用,例如使用公章需兩個股東以上同意并進行登記的制度。
3、一般使用銀行賬上的錢,需要在銀行預留印鑒,該印鑒是支票專用章和某個人私章,一般單位用的是法定代表人私章,也有的單位用的是財務負責人的私章,同樣也可采用上述辦法加以控制。
二、法人章的定義
法人不是具體的人,而是單位。因此,法人章其實就是單位的公章。但是由于人們在習慣上將真正的法人章稱為公章,反而將法定代表人章稱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經約定俗成。所以將圓形的企事業單位或組織法人章簡稱為公章,而把方形的法定代表人章簡稱為法人章,只要溝通雙方理解沒問題即可。
三、法人章的使用對象
單位主體,包括公司等法人主體以及非法人單位,在對外交往中離不開印章。可以說,在與外界發生法律關系的過程中,印章起著在形式上代表單位意志的作用。無論日常的交往,還是法院對糾紛的審查判斷中,依據蓋章認定有關文件的效力進而確定有關權利義務的歸屬已經成為一個常識。但每個單位都備有不止一個印章,如企業法人往往備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等。
“法人”是企業,而不這個企業的廠長、經理、老板等那個有血有肉的人,這就好辦了,那么,“法人章”就是公章,就是圓圓的,刻有企業全稱的那枚公章。
法人章
方的那種,刻有人名的,不是法人章,而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名章。“企業法定代表人”就是這個企業的廠長、經理、老板。
法定代表人章
注意!“企業法定代表人”這個詞只能簡稱為“法人代表”,不可以稱為“法人”,以免與真正的法人——企業弄混了。
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代表不是一個概念,這里搞混了!
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知道公司法人章應該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人保管,如果沒有明確規定,那么法人章則由法定代表人保管。法人章蓋章具有法律效應,代表了公司行為,蓋章的人需要對蓋章負責,所以公司法人章需要由指定人員妥善保管,不能被非法分子所利用。
公司公章應該由誰保管 ?
公司公章一般由專人保管。
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準,并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后方可帶出。
擴展資料:
使用方法: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準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 [2-3] 批準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準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準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單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遺失或被盜,除按有關法律、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外,須盡快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報告,一面采取相應措施挽救損失;一面盡快補辦手續,盡快補刻啟用新印章,以免貽誤正常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