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屬于侵害隱私權的行為有哪些
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有哪些
法律主觀:
行為人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一般包括有: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生活中侵犯隱私權的行為有哪些
【法律分析】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侵害隱私權行為有哪些
法律主觀:
(一)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證號碼和電話號碼。,(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三)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四)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六)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七)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八)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九)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十一)未經他人許可,私自公開他人的秘密。,侵犯了隱私,被侵犯人可以到基層人民法院進行立案,因隱私權被侵犯提起訴訟的,被害人可以選擇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法律的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要求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附帶民事賠償及精神損失費。,凡是可以證明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非經法律途徑被他人侵犯的,都可以作為證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禁止竊娶竊聽、偷錄、偷拍他人隱私,非經本人同意,不得披露或利用他人私生活秘密或實施其他損害個人隱私的行為。所謂隱私,指不愿告人或不便告人的事情。隱私權的特征有:隱私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隱私權的內容具有真實性和隱秘性,隱私權的保護范圍受公共利益的限制。,得隱私權以及隱私觀念,它至少是一個人格尊嚴的體現,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它是必要的,它是重要的,它體現一個人,人格,人格尊嚴這樣一個東西。,根據上述闡述表明,私自打開并偷看他人信件屬于侵犯隱私權行為,非法入侵他人住宅,非法跟蹤他人也侵犯了隱私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侵害他人隱私權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主觀:
一、侵害他人的隱私權的行為有哪些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2、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3、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4、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5、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二、隱私權的適用范圍
1、隱私權的主體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法人的秘密一般屬于公共領域的事務,而非個人的人格尊嚴之內容;
2、隱私權的客體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動及私人領域;
3、隱私權的保護范圍受公共利益的限制。隱私權具有可克減性,如果與隱私權相對的公共利益足夠重要,那么隱私權是可以克減的、是受到限制的。但是,這種限制應嚴格遵守正當程序原則,即公權力介入私生活的有力限制與約束,在法律執行和司法程序中應遵循相關的程序性規則。
三、隱私權的主要價值
1、體現自由的價值
隱私權包括多種內容,如個人生活安寧權、個人生活情報保密權、個人通訊秘密權等都體現了“排除人為的不正當障礙”的自由的價值;而體現“支配”、“控制”的自由之價值如個人隱私利用權,即權利主體有權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隱私,以從事種種滿足自身需要的活動。隱私權的利用同樣不得違反強制性規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權利不得濫用。
2、體現秩序的價值
隱私權的建立和保護保證了人際關系的相對穩定性、人類行為的規則性和人身財產的安全性,主要表現為:通過設立隱私權,使權利和義務合理分配,以調整知情權與隱私權的沖突;隱私權的立法及其嚴格實施,不僅維護個人的安寧和安全感,實現個人與社會的基本和諧,達到整個社會安定團結的目的,而且保障人們有更多的精力去學習、工作,更好地造福人類社會。
3、體現尊嚴的價值
隱私權屬于一種具體人格權,而人格尊嚴是人格權客體即人格利益的基礎,因此隱私權自然體現出人之尊嚴,保護隱私權即保護人之尊嚴。隱私權體現了現代文明的一種生存藝術,與此相聯系,隱私權也就意味著對他人的尊重。如果法律不保護某些只屬個人領域的利益,那么人格尊嚴將蕩然無存。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等行為都是侵犯他人隱私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侵害隱私權的形式包括哪些
法律主觀:
(一)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三)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四)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布其財產狀況。,(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六)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系并非法公諸于眾。,(七)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布。,(八)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布。,(九)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于眾或擴大公開范圍。,(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一)停止侵害的后果,受害人對于正在發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揚傳播受害人的隱私資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領域等,可以請求停止侵害,防止損害結果的發生或擴大等。,(二)賠禮道歉的后果,(三)賠償損失的后果,隱私權的賠償范圍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損害進行賠償;二是對受害人因隱私權受到侵害而產生的其他損失進行賠償,主要指財產損失。,(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所以,如果特定主體將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一)損害結果發生,損害是侵權行為的結果,作為一種事實狀態,主要有三種表現形態:財產損失、人格利益受損及精神痛苦。侵害隱私并不直接與財產利益掛鉤,甚至有時根本沒有財產利益受損,受沖擊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損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當然這并不否認隱私權遭受損害所導致的權利人經濟上的損失。一般來講,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權利的事實,即使侵害后果難以覺察或證明,即可構成民法典中的損害。隱私權這種精神性人格權損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體人格受損證明困難,但這點并不妨礙認定損害事實的存在。,(二)具備因果聯系,民法典上因果關系在于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的聯系,侵害隱私權的行為和損害事實之間往往具有直接關聯性,侵害隱私權的后果表現為權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與私域生活的侵擾,這一事實乃侵害行為所致,換句話來說,權利主體因該不法行為遭受人格利益受損。就非財產性利益受損與行為方面還是比較容易把握的,出問題的地方是財產利益與侵權行為的因果關系認定方面,有沒有直接必然的聯系則須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從以下兩方面把握:時間上有無順序性,侵害行為是否客觀存在。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