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首付婚后女方還貸(婚前男方首付婚后女方還貸離婚怎判)
婚前房屋男方父母付了一大半+婚后夫妻還小部分貸款+離婚后如何分割?
一、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雙方還貸款,如果離婚,該如何處理
1、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雙方還貸款。需要看房產證登記人名字來定住房產權。如果房產證是一方名字,又是婚前購買,所以住房屬于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住房歸登記人個人所有,另一方的權益是自領取結婚證起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婚后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2、若房產證登記人是夫妻倆名字,那么住房產權屬于夫妻倆共有,一人一半權益。離婚時可以協議平均分配住房權益。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法律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婚前首付,婚后加名字,離婚首付還能算婚前財產嗎?
三、婚后夫妻買房,男方父母和夫妻雙方都有出資首付
可以視為個人財產,房產全部為夫妻共有、婚后購房,房產證夫妻共有,父母出資,房產你們平分。房產部分屬于共有財產,房產證男方名字、婚后購房。房產貸款你們平分。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貸款由夫妻償還,屬于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債務你們平分。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證據。
2,父母出資,屬于借貸關系,屬于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所以財產全部均分。
婚房首付是男方出的,婚后一起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這個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分情況討論:
第一種情況,如果有證據證明婚前購買的房屋系有婚意的購房,即使該房屋登記在一人名下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種情況,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并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內有共同還貸,但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該房屋是婚房的,那么該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但是婚內共同還貸及對應的增值部分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予以分割。
第三種情況,如果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內有共同還貸,雖然沒有證據證明該房屋系婚房,但是婚內,房屋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應當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北京高院:關于審理婚姻糾紛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參考意見》
二十九、【有婚意的婚前購房】 婚前由雙方或一方出資,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的房產,有證據表明雙方是以結婚、長期共同生活使用為目的購房,在離婚時應考慮實際出資情況、婚姻關系存續時間、有無子女等情況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予以合理補償。
老公婚前首付買的房子,婚后女方一起還房貸,女方有義務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嗎?
您好,您是可以和男方協商加上您的名字的,此外,你們雙方可以簽訂一個書面的婚內的財產協議,對房產的歸屬進行約定,還可以將該婚內協議進行公證。一般來說,如果是老公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雙方一起還貸的房屋,離婚時是由雙方協商處理的;若雙方協商不成的,法院一般會判決該房屋歸支付首付款一方,剩余貸款由其獨自償還,對于婚后共同還貸部分以及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房屋折價補償。
我國實行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婚內財產協議如何簽訂?
首先,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其次,約定的內容不得超出夫妻財產的范圍,不得處分他人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后,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權,有權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愿地結婚或離婚,不受他人干涉。因此,在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的限制離婚的條款,可能會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從而導致該條款無效。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還貸的房屋怎么分?
這房產的產權屬于婚前首付方,婚后還貸及其增值部分是屬于兩人的共有財產,這部分共有財產兩人可以平分。舉例說明:
購買時房價100萬,首付30% 30萬,貸款70萬,結婚時已還貸款20萬,結婚后開始共同還貸50萬,離婚時已共同還貸30萬,還有未還貸款20萬,離婚時房產價值增值為200萬。
那么,房產分割時就按照婚后共同還貸30萬占原房價的比例作為雙方的共有財產來分割,即30萬占原房價100萬的30%,而現房價為增值為200萬了,那么200萬*30%=60萬就是兩人婚后共同還貸及其增值部分的份額。
擴展資料:
財產特征:
第一,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具有廣泛性。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即可以是婚前的個人財產,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財產。在財產的種類上也沒有任何限制。除了《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所涉及到的財產種類外,還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財產和財產權利;
第二,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沒有明確的時間界定,也就是說,夫妻雙方約定共同財產的時間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對已經約定的財產根據夫妻雙方的一件重新約定,沒有嚴格的時間規定;
第三,約定形式的多樣性。即約定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第四,契約優先性。在這里,對夫妻財產的約定,國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約優先的原則。即有契約依契約,無契約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或妻的個人財產首先取決于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
第五,約定財產受法律保護?!痘橐龇ā返谑艞l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即如果財產一旦約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隨意更改。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男方首付30%,婚前產證兩個人名字,婚后一起還貸,若離婚如何分配房產
1、 結婚前由男方個人出資購買房產,將視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2、 婚前男方出資買房支付首付款,房屋登記在男方自己名下,此時房產仍舊屬于個人財產。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男方對女方進行補償。
3、 以結婚為目的,男方婚前個人出資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女方名下,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男方明確表示歸女方個人所有,離婚時對該房屋一般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 婚前一方出資或雙方共同出資購房,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5、 婚前購房雙方都出資,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如果離婚時男方否認買房時女方出資,女方也沒有證據證明出過錢,且無法證明出資款不是贈與男方,這種房產屬于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女方無權分割。
溫馨提示:
如果婚前買房雙方共同出資的話,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候,出資雙方應在產權證上載明權利人。依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除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婚前財產各自所有,但房屋權屬是以房產管理部門登記情況確定權利人的,婚前購買的房產如果是雙方出資但產權證上只有一方姓名,則已經出資但未登記為房屋權利人的一方將會在房屋的處分、分割中處于不利地位。一旦雙方反目對簿公堂,在分割財產時權利就可能得不到保護。
婚前買房男方首付,女方還貸款,那離婚這房子怎么算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十條第二款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擴展資料:
一、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定義:
1、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2、婚后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后財產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財產?!缎禄橐龇ā匪痉ń忉?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于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的區別:
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是以結婚證的登記日期為限,登記日期以前的你個人財產歸你個人所有,婚后財產是以登記日期以后你們雙方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范圍是雙方的工資、獎金,繼承所得財產(遺囑特別指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及各種收益。如果雙方有書面約定的,按約定所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婚姻法
婚前首付婚后還貸離婚后怎么分
一般來說就是按照出資比例來分醒所得房款。婚前是誰首付的那一部分比例也是屬于個人的,婚后還款的屬于夫妻倆人共同財產,這部分的是倆人平分。舉個例子假如這套房子價值100萬,婚前首付30萬是男方付款的,婚后還款是夫妻倆人一起還的。離婚時房子賣200萬或者是評估作價200萬。因為男方首付占三成,共同還款占七成的一半。所以男方占總房款的六成半,女方占三成半。離婚時女方應得總房價的三成半也就是70萬,男方得130萬。這樣的例子能說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