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已經結案能否做傷情鑒定
交通事故傷情在多長時間內鑒定
一、交通事故傷情在多長時間內鑒定
1、交通事故傷情在出院之后三個月內的時間鑒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2、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xa0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步驟是什么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已經結案能否做傷情鑒定
法律主觀:
如果時間不到,他們不會受理,但是在受理后一般在14個工作日左右可以拿到鑒定書,最長不會超過一個月。依據《刑訴法》第一百二十條鑒定人進行鑒定后,應當寫出鑒定結論,并且簽名。對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有爭議需要重新鑒定或者對精神病的醫學鑒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依據90兩部兩院《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第四十三條外傷性脊柱骨折或者脫位;外傷性椎間盤突出;外傷影響脊髓功能,短期內能恢復的。
法律客觀: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八條司法鑒定機構受理鑒定委托后,應當指定本機構具有該鑒定事項執業資格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從本機構中選擇符合條件的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車禍傷好了還可以做傷情鑒定嗎?
【法律分析】:傷好了不能做傷情鑒定。傷情鑒定要在受傷后第一時間做,傷殘鑒定要等到出院以后三個月或者是病情相對穩定才能做。等病情穩定了再去做傷殘鑒定是正確的,否則會出現一些癥狀還沒有發作,導致鑒定等級低于實際受傷害程度,這樣就得不償失了。
人身傷情鑒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托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在三日內出具鑒定文書。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文書。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定后及時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文書。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賠償金額,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等。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十八條 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后,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鑒定委托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鑒定機構進行傷情鑒定。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托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文書。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一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定后及時提出鑒定意見,并出具鑒定文書。
交通事故傷情鑒定程序和時間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 傷情鑒定時間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交通事故致殘的,應在治療終結后,由具有資質的 傷殘鑒定機構 評定 傷殘等級 。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后進行鑒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后才能做 傷殘鑒定 。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后,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后的情況。 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 律師 事務所委托,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托,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否則其鑒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納。 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 傷殘 評定的標準依據: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依據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 賠償金 額,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 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 人體傷后治療效果。 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系。 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并發癥或者后遺癥。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根據以上三方面綜合評定。 在交通事故中受傷致殘的當事人,在醫院治療終結出院后,就可以進行傷殘鑒定了,如果有內固定物的,就必須要等到內固定物取出來,恢復后再進行傷殘鑒定。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鑒定,這個時候治療還沒有終結,對于將來治療終結后,當事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是否能夠完好如初,還無法判斷,依據此時當事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因為這無法反映和體現治療終結后的情況。傷殘鑒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托,也可以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鑒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鑒定資質,否則這個鑒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據: 《 司法鑒定程序 通則》第二十條 司法鑒定 機構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鑒定機構指定的 司法鑒定人 、或者由委托人申請并經司法鑒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鑒定人完成委托事項。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一條 同一司法鑒定事項應由兩名以上司法鑒定人進行。第一司法鑒定人對鑒定結論承擔主要責任,其他司法鑒定人承擔次要責任。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二條 司法鑒定結論應當由本機構內具有本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司法鑒定人復核。復核人對鑒定結論 承擔連帶責任 。 因為交通道路上的車輛碰撞引發的人身傷害并且還附帶著影響了受害人的正常生活的話,肯定是要在規定的時間里做好鑒定并且以此作為索要賠償的重要根據的,但是傷情鑒定的時間必須是在治療并且在傷情比較穩定的基礎上才是最科學準確的。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交通事故出院傷沒好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1.交通事故放電傷害不好可以做傷殘鑒定嗎?
不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經治療后,應當由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因此,傷殘鑒定應該等到治療結束,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但如果傷情已經穩定,可以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提前到有資質的傷殘鑒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評定。如果有固定物(如骨折治療時安裝的鋼釘),只有拆除固定物后才能進行傷殘鑒定。
如果在治療結束前進行鑒定,治療尚未結束,仍無法判斷治療結束后被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能否完好無損。根據被害人此時的傷情作出的評價不客觀,不能反映和反映治療結束后的情況。
傷殘鑒定機構可以委托律師事務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或者委托,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需要了解評估機構是否具有相應的評估資質,否則其評估結論可能不會被法院采納。
二、車禍傷殘賠償責任的劃分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雙方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1)主要責任,承擔70%;
(2)承擔同等責任者,50%;
(3)負次要責任者承擔30%。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承擔主要責任的,承擔80%;
(2)機動車一方承擔相同責任的,承擔60%;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為40%;
(4)機動車不負責的,承擔10%;
(五)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城市快速路和禁止非機動車、行人通行的快速路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承擔5%的責任;(六)交通事故損失是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七)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靜止的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不承擔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在車輛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由機動車全額賠償,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按現行規定賠償。
3.特殊情況下的責任劃分和承諾:
當事人故意毀滅、偽造現場或者毀滅證據,發生交通事故后,為保護現場,未立即停車,或者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未及時報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按照下列規定承擔事故責任:
(一)一方有上述行為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2)雙方有上述行為的,共同承擔責任;但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三)依法可以撤離現場并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發生交通事故后一方逃逸的;逃逸方承擔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過錯的,逃逸方應當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如果傷勢還沒有痊愈,但只是需要繼續在家休息,此時也可以做傷殘鑒定,可以向主治醫生咨詢傷殘鑒定的時間。但是受害者最好一次性向肇事者索要可能的后續費用,因為交通事故最好一次性解決,以后無休止的糾纏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百萬購車補貼
交通事故后如何做傷殘鑒定 需要哪些材料
對于交通事故中的傷者來說,等傷情基本穩定后,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向相關責任方索要賠償了,尤其是那些傷情比較嚴重的當事人,“傷殘賠償金”會成為案件賠償中非常關鍵的部分之一。那么傷殘賠償金的賠償標準是按照什么來計算呢?當時是按照傷殘等級,這個傷殘等級是由專業的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來確定的。所以傷殘鑒定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很多當事人對于這個環節有疑問,不知道需要帶著什么材料,今天崔律師為大家解答傷殘鑒定需要帶什么材料。首先需要強調的是傷殘鑒定需要在傷者傷情基本穩定,治療終結并且出院后進行,所需帶的材料主要有:第一就是住院期間所有的醫學材料,包括住院病歷、診斷證明書、急診病例、ct片、核磁片及報告單。其中住院病歷是在出院之后去醫院調取,通常是在“病案室”調取。第二需要帶著本次交通事故由交通隊出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傷殘評定表。第三需要攜帶傷者本人身份證。另外再提示大家一點,傷殘鑒定時,必須是傷者本人在場,如果傷者行動不便,記得提前做好安排。
交通事故傷情鑒定什么時候做
一、交通事故傷情鑒定什么時候做 鑒定時機,是指傷者可以進行傷殘鑒定的時間。根據《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 》的規定,鑒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因交通事故受傷,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損傷已經造成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鑒定。 一般根據損傷的部位和情況把握委托傷殘鑒定的時間,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具體參考: 1、對于損傷可能導致并發癥和后遺癥的,如涉及中樞或周圍神經系統損害、視聽功能障礙、關節功能障礙、毀容、可能出現并發癥影響鑒定結論的,在并發癥和后遺癥沒有確定之前,委托傷殘鑒定的時間不宜過早,否則,傷殘鑒定的等級低于實際的等級,對傷者不利。 2、對于損傷不可能導致并發癥和后遺癥的,委托傷殘鑒定的時間應在治療終結即出院后馬上進行,因為有些疾病隨著時間推移,會導致 傷殘 級別降低,甚至達不到傷殘級別了。 3、對需要做第二次手術的傷者,應該在第一次手術完畢出院后立即進行傷殘鑒定。因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術結束才去做傷殘鑒定,可能已經達不到傷殘級別。如有的傷者一定要等取完鋼板后再去做傷殘鑒定,大部分都沒有傷殘級別。 二、鑒定以后還需治療怎么辦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 護理費 、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2、《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 醫療費 一并予以賠償。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后遺功能障礙需要再次治療的費用或傷情尚未恢復需要二次治療所支付的費用。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從定殘之日起對上述六項費用都應當予以賠償。 由此可知,鑒定后需要治療的,應及時治療,后續治療費用扔應得到賠償。 通過上文的介紹,我們對交通事故傷情鑒定什么時候做這個問題有了一定的了解。按照規定,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損傷已經造成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后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鑒定。而要是對傷殘鑒定結果不服的話,那么在規定時間內還可以申請進行重新鑒定。
交通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做傷殘等級鑒定
一、交通事故什么情況下可以做傷殘等級鑒定
1、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可以做傷殘等級鑒定。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備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通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七條
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一方當事人負擔。當事人申請證人作證的,由該當事人先行墊付;當事人沒有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作證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墊付。
二、出車禍后怎么做傷殘鑒定
出車禍后做傷殘鑒定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自行向有資格的司法鑒定所申請鑒定;
2、司法鑒定做受理后,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
3、鑒定人員根據鑒定流程進行傷殘鑒定;
4、在規定的期限內出具鑒定報告。
交通事故已結案保險公司已理賠,才知道要做傷殘鑒定的可以怎么辦呢?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只需交通事故中產生人生道路殘廢事項,而且通過住院,尤其是牽涉到殘廢非常嚴重的,例如頭頂部有骨裂、大腦損害,部位損害等殘廢住院完成后,為了能讓傷員獲得了全額的賠付,確保其殘廢醫治結束之后生活和工作,正常情況下都需要做傷殘鑒定。做傷殘鑒定,實際上不單單是工傷等級的評定,同時也可以做誤工費補貼日數、護理費用補貼日數、生活費用補貼日數、殘疾輔助器具的價錢和配備應用年限、護理依賴日數等方面評定,根據有鑒定資質的評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可作為雙方協商一致,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測算各種各樣賠償根據,也可作為人民法院開展裁定,車險公司開展賠付的根據,因此一份詳細、全方位、權威性的傷殘等級鑒定匯報,可以減少商議或者理賠時事半功倍,推動賠付的效率提高,同時還可以降低彼此之間的踢皮球和蠻不講理。
傷殘等級鑒定匯報,因為牽涉到彼此之間的賠付難題,因此傷殘等級鑒定的中介機構,一定要三方承認的鑒定中心,所說三方就是指傷員方、車險公司方、車方,在所有鑒定中心中以搖簽或者搖號申請的方式去確定,假如歸屬于交管部門組織評定,由交管部門機構搖號申請,由法院組織的評定,由法院組織搖號申請,由當事人明確提出,車險公司承認的,不用搖號申請,能直接由當事人指定鑒定中心進行鑒定。
和你這個案例,因為道路交通事故早已審結,車險公司也已經進行了賠付,并沒有通過傷殘等級鑒定,但你可以研究一下賠付明細是否存在傷殘賠償花費,假如包括了傷殘賠償費用,表明車險公司早已依照對應的工傷等級展開了賠付。在協商解決人身損害賠償的具體中,許多車險公司因為經歷過的賠付實例較多,例如受到了怎么樣的傷,哪個位置負傷,大約屬于什么檔次的工傷等級,車險公司可以采用不做傷殘鑒定而是直接承認的方法,用這種方式,能夠快速開展賠付。但這個案例中,如果感到殘廢一部分并沒有反映工傷等級的賠付,或是對賠付有異議的,能夠先通過告上法庭進行修復。
提起訴訟到人民法院,重要要有足夠的原因,包括對誤工費補貼、生活補助日數、護理費用的補貼日數,工傷等級等明確提出自己的要求,同時要求法院組織開展傷殘等級鑒定,依照傷殘等級鑒定匯報重算的賠付等,被告人為司機或者肇事者的駕駛人員、車險公司。人民法院根據自己所提供的證據資料,覺得合乎審理標準的朋友可以審理,法庭審理之后,能夠通告原被告到法院搖號申請明確傷殘鑒定機構,待傷殘等級鑒定匯報出去之后再明確開庭時間,開庭審判之后依照原被告的需求和辯解直接證據開展案件審理裁定。最后賠付額度就需要依照法院裁決書去執行,扣減早已賠付的一部分之外,由被告人開展補差。假如在保險賠償費用范圍之內,保險公司會進行賠付,保險費用不能賠償,由駕駛人員或者司機負責賠償。
總的來說,盡管這起道路交通事故早已審結,車險公司都進行了賠付,但事后大家覺得并沒有做傷殘鑒定匯報,賠付新項目不全或是有重要忽略的,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規定做傷殘鑒定匯報,并依據傷殘鑒定結果重算賠付花費,這是很立即,最高效率,這是最權威性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