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離婚沒有戶口本怎么辦(女方想離婚怎么起訴)
沒有戶口本怎么快速離婚
【法律分析】:如果是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沒有戶口本是辦不了的。去民政局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那么這個時候有兩種辦法解決:第一、申請補辦戶口本。自己本人可以去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補辦手續。第二、到戶籍部門開戶籍證明。一般是去派出所開戶籍證明。除了去民政局辦理離婚,還可以通過法院起訴離婚的啊,沒有戶口本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一般來說你只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共同財產需要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明,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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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離婚沒有戶口本怎么辦
法律主觀:
當事人可以: 一、申請 補辦戶口本 ; 二、到戶籍部門開戶籍證明; 三、還可以通過 法院起訴離婚 的,沒有戶口本也是可以 起訴離婚 的。 婚姻登記 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 自愿離婚 ,并已經對 子女撫養 、財產以及 債務 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 離婚證 。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想離婚沒有戶口本怎么辦
法律分析:如果是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那么沒有戶口本是辦不了的。因為協議離婚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那么沒有戶口本怎么離婚,這個時候您有兩種辦法解決,申請補辦戶口本。本人寫出戶口丟失原因和申請補辦報告,辦理遺失申明,登報等,憑本人報告,遺失聲明原件,單位證明或街道居委會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補辦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沒有戶口本怎么辦
法律分析:戶口本找不到了需要辦理離婚要分情況來說:1、協議離婚,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需要補辦戶口的,應由戶主持本戶所有成年人簽字認可的申請書,及時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補發;2、訴訟離婚,到法院立案只需要結婚證、身份證。協議離婚,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時,沒有戶口本則無法辦理。如果離婚時沒有戶口本可以申請補辦戶口本或者到戶籍部門開具戶籍證明。若雙方無法通過協議離婚結束婚姻關系,那么可以選擇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無需戶口本。訴訟離婚是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破裂作為是否判決離婚的標準,待法院離婚判決生效后,則雙方夫妻關系終止,可以另行締結婚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離婚需要些什么手續和證件如果沒有戶口本可以離婚嗎?
沒有戶口本,不能辦理離婚手續的,離婚要戶口本。
離婚有兩種方式:
1,協議離婚,前提是雙方協議好后,在一致意見的基礎上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2,如果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對方離婚并分割財產,解決孩子問題。
以上兩種離婚方式,如果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必須有戶口本,如果沒有戶口本,可以拿身份證到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
沒有結婚證和戶口本想離婚該怎么辦
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可用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離婚,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根據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民函[2004]76號)有關規定:
二、關于戶口簿問題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五、關于離婚登記中的結婚證問題
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該說明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提供的結婚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與身份證、戶口簿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
辦理離婚夫妻一方沒有戶口本可以辦理離婚嗎
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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