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領了結婚證孩子能上戶口嗎(剛領結婚證就生孩子)
有了結婚證孩子可以直接上戶口了嗎
法律主觀:
可以辦理戶口本。辦理編輯對符合落戶條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報戶口登記地 公安派出所 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新生嬰兒落戶必須提供:(1)父親的戶口簿和 居民身份證 、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2)出生醫生證明。(3)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農村需鄉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4)結婚證明。注:母親戶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未成年人落戶必須提供:(1) 出生醫學證明 。(2)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3)母親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派出所關于未入戶原因的證明。(4)結婚證。(5)其它可以說明情況的有效證明。未成年人投靠必須提供:(1)本人的戶籍證明。(2)能證明父子關系的有關證明。(3)父母親的結婚證。夫妻投靠必須提供:(1)結婚證。(2)投靠人常住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出具的本人無正式工作的證明。(3)投靠人的戶籍證明。(4)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注:結婚滿5周年,有固定住處達3年。老人投靠必須提供:(1)老人的戶籍證明。(2)老人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出具的子女情況證明。離退休回遷必須提供:(1)本人的戶籍證明。(2)市離退休安置辦公室出具的接收置函(處以上)。投資類必須提供:(1)會計事務所所出具的驗資報告。(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3)本人與投資者有直系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4)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證明。(5)本人的戶籍證明。(6)未曾被勞動教養和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證明。注:購買門面房達30萬元以上可按投資申報。購房類必須提供:(1)房管部門出具的 房屋產權證 書和購房發票。(2)本人與購房者有直系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3)本人的戶籍證明。(4)未曾被勞動教養和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證明。注:①同一人在二處購房合計達十二萬元也可。②購房發票原件蓋戶口專用章后復印。
法律客觀:
《計劃生育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標準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條件但不到間隔生育時間生育以及已滿間隔生育時間但未經批準生育的,按照零點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滿法定婚齡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滿法定婚齡生育的,按照一點五倍至二點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與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現收養子女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的,應當責令當事人在五個月內改正;當事人未在五個月內改正的,按照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標準征收。 個人年實際收入高于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還應當按照其超過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會撫養費。第五十條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征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也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征收決定。
有結婚證小孩出生后能上男方戶口本?
可以。去女方辦理結婚證的話,對以后在男方這邊生孩子上戶口沒有影響。 規定是兩人領取結婚證,可以到兩人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 以后給新生兒上戶口,規定是憑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可以在嬰兒常駐地區申請辦理。
非婚生子女可以隨母報戶口,孩子的母親可持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如果無出生醫學證明,孩子的母親要持派出所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到相關司法部門做親子鑒定,然后持親子鑒定書,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此外,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社會撫養費收據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應的手續,上完戶口后,就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樣的權利,成為社會真正的一員的。
擴展資料:非婚生子女因不符合生育政策而需要經過特殊程序、繳納額外的費用才能獲得社會的認可,才可以上戶口,真正享有民法典上規定的和其他子女同等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拿結婚證孩子戶口可以上女方嗎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有結婚證孩子可以上女方戶口的哦相關資料:孩子戶口可以上到女方家的。父母雙方想要給孩子上戶口的,男方或者女方需要攜帶以下證件到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戶口登記:1、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2、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與居民身份證;3、父母雙方的結婚證。拓展資料: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夫妻結婚后,孩子戶口可以在女方身上嗎。可以,必須辦理手續,1,結婚證,2,戶口本,3,孕檢證,4,準生證,5,嬰兒出生證,6,房產證,這幾證全部帶全,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手續,這時夫妻協商小孩戶口入誰身上,丈夫同意入在老婆身上,哪么小孩的性都可誰老婆性,派出所經辦人員問到小孩叫什么名子,小孩名子也媽的性了,紅彤彤的戶口本和小孩入戶口手續全辦好了,三口之家拿著戶口本子喜悅的回家了,小孩戶口誰媽性了,夫妻和諧感情萬年長。
辦完結婚證多久可以給小孩上戶口
法律分析: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的當地派出所的戶證部辦理: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原件1份);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復印件1份,驗原件);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原件1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有結婚證女方不遷戶口可以給孩子上戶口嗎
法律分析:可以,但會被罰款。
第一、新生兒在出生60天內(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一定是60天),拿著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父母雙方身份證(媽媽不去要提供媽媽授權爸爸簽字的委托書)以及出生腳印紙,到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現在都是機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關的證件號是否都正確省的到了戶政中心因為號碼不對,產生其他的麻煩。
第二、寶寶的戶口可以隨爸爸一方或者媽媽一方,去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一定要帶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準生證、還有寶寶的出生證明。
第三、帶齊這些東西就可以去戶政部門給寶寶上戶口了,現在新生兒都有自己的身份證號了,還有就是獨生子女光榮證也一起辦了。
公安派出所申辦手續,父母雙方均為本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在出生后一個月內,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和《戶口簿》,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隨父報出生的,必須攜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剛領了結婚證孩子能上戶口嗎
法律分析:沒有直接的關聯。如果結婚后沒遷戶口,孩子的戶口可以落戶爸爸的名下,也可落在媽媽的名下取結婚證,只要在男女雙方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都可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生完孩子領結婚證給孩子能上戶口嗎
生完孩子領結婚證給孩子可以上戶口。婚姻登記的時效是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新生孩子上戶口要在小孩出生一個月內孩子父母持有孩子出生醫學證明,孩子父母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戶籍派出所給孩子申報戶籍。
辦理結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后,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有結婚證生孩子了可以上戶口嗎
可以。 婚生子女上戶口需 結婚證 , 非婚生子女 上戶口需出生醫學證明、父母戶口本、非婚生育說明上戶口。 需要證明這個孩子是自己親生的,這很重要,否則難以說明這個孩子的來歷,可以到當地婦幼保健院開具醫學出生證明,有準生證會更好些,然后拿著醫學出生證明就可以去派出所上戶了。 《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 撫養 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 收養 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剛剛拿到結婚證可以馬上帶小孩上戶口嗎?
可以的,說明你這個孩子是未婚生子,如果沒有結婚證,派出所就會要求你們去辦理結婚證或者要你們支付社會撫養費,同時還要求你們做親子鑒定,所以趕緊去辦理結婚證比較好,不然手續太麻煩了。帶著結婚證和出生證明什么的去辦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