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結婚證必須在當地戶口所在地辦嗎(扯結婚證必須在當地戶口所在地辦嗎)
辦結婚證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嗎
法律主觀:
結婚證必須要在戶口所在地辦理的說法正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男女雙方自愿結為夫妻的,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領結婚證需要去戶籍所在地嗎?
法律主觀:
是的, 結婚登記 必須在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如果男女雙方出于自愿,并且滿足結婚登記條件的,想要 結婚 的,必須到民政局辦理登記,有了 結婚證 才是合法夫妻。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允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 婚姻登記 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 法規 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領證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結婚證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如果兩人的戶口不在一個地方,那就不能在當地領證。新人登記結婚時,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至少是一方有當地戶口才行。下面我就領證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的相關問題整理了資料,我們一起來看看。
領證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新人辦理結婚證時,必須在戶口所在地辦理。而且需要兩人親自到場,前往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舉例,A和B想在北京登記結婚,具體情況如下:
1、A和B都有北京戶口,能在北京登記結婚。
2、A有北京戶口,B是外省人員,可以在北京領證。
3、A和B都沒有北京戶口,不能在北京的民政局登記結婚。
通過以上可知,兩個人戶口不在一個地方,是不可以領證的。只有夫妻一人有當地戶口,才可以在本地登記結婚。這個規定可以在省市的結婚登記實行辦法可以找到。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婚后雙方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結婚證領取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嗎
法律主觀:
結婚領證必須在戶口所在地進行。可以是男方戶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戶扣所在地,但不能異地辦理。雙方帶好相關資料證件去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符合條件的會發放結婚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結婚登記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嗎
不必須。結婚登記并不是必須在戶口所在地的。
1、現在隨著結婚登記服務的改革,很多城市都可以異地辦理結婚證。
2、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辦理結婚登記的,則不需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直接在當地辦理即可。因為上述地區將開展為期兩年的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3、如果不是在上述地點辦理結婚登記的,則必須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系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登記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則的貫徹實施,保證婚姻當事人及其子女的身體健康,避免違法婚姻,預防婚姻家庭糾紛的發生,同時也是在婚姻問題上進行法制宣傳的重要環節。
一、辦理結婚證所需證件
1、男女雙方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新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證明。
3、雙方需要提交3張,二寸雙人免冠彩色紅底合影照片。
二、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
2、雙方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