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生的孩子可以有財產繼承嗎(2023非婚生子最新政策)
婚外子女有繼承權嗎
法律主觀:
婚外子女有繼承權,因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平等作為的第一順位的繼承人行使繼承權,分得家產。《民法典》明確規定了法定繼承中,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子女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婚外生的孩子可以有財產繼承嗎
法律分析:婚外私生子也享有繼承權,可以依法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外面私生的孩子可以繼承遺產嗎
外面私生的孩子可以繼承遺產。
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所謂非婚生子女,從廣義上講,是指父母非婚姻關系所養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為所生子女和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以及未經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認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私生子享有繼承權,可以繼承財產,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子女與其父母的法律關系,不以結婚與否確定,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方法如下:
1、到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
2、提交證明材料,如當事人的身份證明、被繼承人所留遺產的產權證明;
3、公證員審核材料和《公證申請表》;
4、領取繼承公證書。
綜上所述,不管是何種形式的遺囑,都應具備下列五項內容:遺產的名稱和數量,遺囑人或受遺贈人,遺產的分配方法和具體份額,明確某項遺產的用途和使用目的,遺囑執行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婚外子女有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民法典要求,子女是屬于法定繼承人中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子女包括私生子,所以私生子對生父母財產有繼承權。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繼承人開始繼承時,應當按照繼承法辦理,死亡人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有遺贈撫養協議的,按遺贈撫養協議執行。有時間限制。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或者為爭奪遺產殺害其他繼承人,或者遺棄、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或者偽造改隱匿銷毀遺囑情節嚴重,或者迫使、妨礙被繼承人處理遺囑情節嚴重的,會喪失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婚外私生小孩可以分家產嗎
婚外私生子可以繼承遺產。
私生子可以分家產,私生子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樣平等作為的第一順位的繼承人行使繼承權,分得家產。,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子女包括了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
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如下: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3、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4、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
5、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綜上所述,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雖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產物,但其法律地位卻是相同的,承擔相同的權利和義務。所以,婚外私生子也享有繼承權,可以依法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