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新政策(離婚新政策2023年8月1日)
天津市離婚購房新政策是什么
一、天津市離婚購房新政策是什么
一、明確了離婚兩年內與配偶存在買賣住房情形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明確在個人信用報告中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的,不能申請貸款。三、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為購首套住房按賬戶余額20倍計算,購第二套住房按賬戶余額10倍計算。四、明確了騙貸行為的處罰措施。
二、離婚后三種補貼是什么?
天津市最新的家庭人口認定政策規定,離異家庭申請“三種補貼”時,須在離婚行為發生1年以上。離婚時間以判決書或調解書日期為準,
那什么是三種補貼呢?(1)一次性補貼方式。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按月計發,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3)按月補貼方式: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準,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干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準之差形成的差額,主要針對新職工,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
三、天津市離婚購房新政策是什么
一、明確了離婚兩年內與配偶存在買賣住房情形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明確在個人信用報告中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的,不能申請貸款。三、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為購首套住房按賬戶余額20倍計算,購第二套住房按賬戶余額10倍計算。四、明確了騙貸行為的處罰措施。
四、天津人離婚后名下沒房,想用公積金商貸款的條件買房,要...
如果首套房不是公積金貸款,則二套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但首套房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則需要還清公積金貸款才可以再使用公積金做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3.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4.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5.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6.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夫妻離婚房產分割的最新政策
夫妻離婚房產分割的最新政策具體如下:
1、夫妻雙方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后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財產;
2、夫妻雙方婚后購房屋則屬共同財產;
3、夫妻雙方婚后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后離婚的,只要夫妻間沒有事先對于房產明確約定產權歸屬于其中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的購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是哪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是否載明共有人,不論夫妻雙房的出資份額多少,該房產均屬于夫妻雙方共同共有;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5、夫妻雙方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或貸款購買的房屋,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一方婚前按揭購房并取得房產證,婚后償還貸款期間離婚的,離婚時房產直接歸屬于其中一方,但是這并不影響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增長部分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婚后買的房子離婚的判給方式,具體如下:
1、在結婚之前由丈夫或者妻子其中任何一方購得的房產,并且由其個人付清了所有房款,該房產屬于丈夫或妻子其中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后不予分割。根據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并且關于這段規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還做出了相應的司法解釋: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前所擁有的財產,不能因婚姻關系轉變為夫妻共有財產,在結婚之前,由夫妻其中一方購買的房產,并且由其個人承擔了全部的房款,獲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產屬于婚前財產,對于夫妻離婚后的房產分割問題,該房產明顯不參與分割;
2、對于在結婚之前由夫妻其中一方所購買的房產,在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剩余房款的房屋,雖然房產證上房屋所有人為夫妻其中一方,但該房產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后,該房產參與房產分割。因為根據規定,為該房產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維持期間,使用夫妻共同財產所購買的房產;
3、在結婚前,由夫妻其中一方父母出資購得的房產,在我國法律上被視為父母對個人子女的贈與,因此該房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能參與房產分割,若是在購買后該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雙方時,該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參與房產分割。
綜上所述,如果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再由夫妻雙方進行分割,不能損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戶口遷移新政策2023年
離婚后戶口遷移程序:
1、在對方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登記時,當地的民政部門會給申請人一份《離婚登記申請書》, 當事人可以按照本人的情況填寫。
2、《離婚登記申請書》填寫好后,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一起前往戶籍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登記申請。
3、派出所進行審查后,依據法律為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并在戶口簿上加蓋為離婚。
4、但注意:如果夫妻雙方僅是輕微矛盾,則不建議這樣操作,因為雙方很可能會撕破臉皮對簿公堂。
申請離婚的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夫妻雙方財產證明、子女出生證明、離婚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2、選擇適當的離婚方式: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通過律師或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如果無法協商,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交申請:根據選擇的離婚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給律師、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繳納相關費用。如果選擇訴訟離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訴訟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4、庭前調解:人民法院會安排庭前調解,希望夫妻雙方在庭前達成和解協議,盡可能減少訴訟成本和時間。
5、庭審:如果庭前調解未能達成協議,法院會安排庭審,夫妻雙方需要在庭審中提交證據、陳述事實和訴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審理。
6、判決:經過審理,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7、執行:如果一方不服判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生效,雙方需要按照判決內容執行,并完成離婚手續。
綜上所述,離婚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需要認真考慮和慎重處理。在離婚之前,雙方可以采取溝通、咨詢、調解等方式嘗試解決問題,避免走向離婚。如果必須離婚,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處理,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024離婚新政策財產如何分配
法律主觀:
通俗來說,我們所認知的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等兩種方式。一、事實婚姻離婚如何分配財產對于事實婚姻的財產分配,也是將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依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配。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事實婚姻的認定是分時間的,在1994年2月1日前和在1994年2月1日后對事實婚姻的認定是不同的,因此,對于事實婚姻期間涉及的財產分配,法律上雖有相關的規定,但針對不同的情況,還需咨詢相關專業的婚姻律師,從而更好的維護您的財產利益。二、事實婚姻的處理方式對事實婚姻關系的處理應遵循以下原則:(1)事實婚姻關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的,實際是確認其為合法有效婚姻關系,雙方當事人的關系適用婚姻法中有關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2)審理事實婚姻案件,當事人撤訴的,確認婚姻關系有效,發給裁定或應判決準予離婚。(3)事實婚姻關系離婚時,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及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等問題,適用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后,未辦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補辦登記后,則產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補辦結婚登記的,其非法同居關系的處理原則如下:(1)經查確屬非法同居關系的,應一律判決解除。(2)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非法同居關系。(3)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并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此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人民法院審理解除同居關系案件,除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以外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理。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認定事實婚姻關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如認定非法同居關系,具體情況處理。三、事實婚姻的構成(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三)同居雙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系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2、雙方自愿結婚;3、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作為事實婚姻,一定要滿足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結婚要件的條件,若是存在1994年之后,沒有進行法律登記程序,則只能按照同居關系來處理,那么解除就是自愿解除。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9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2023年最新離婚政策?
據最新消息,2023年起,我國將進一步完善離婚制度,包括:實行結婚登記“三告制”、調低起訴離婚標準、推廣婚姻家庭調解等。此外,對于配偶存在家庭暴力情況的,將提供更為嚴格的保護措施。
2023年起,我國將進一步完善離婚制度,旨在更好地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主要改革措施如下:一、實行結婚登記“三告制”。結婚登記時,雙方應對婚姻關系是否真實、自愿和合法作出確認,之后需在三個月內三次告知當地民政部門,否則視為無效婚姻。二、調低起訴離婚標準。將現行法規中的“不能繼續共同生活”標準調低為“感情確已破裂,不能重拾”。同時,在判決離婚案件時,鞏固實踐先決試點經驗,堅持將深度依賴關系、暴力虐待和重大過錯視為適用原則。三、推廣婚姻家庭調解。加大婚姻家庭調解力度,鼓勵雙方通過調解和協商方式化解矛盾,避免沖突激化,降低離婚紛爭的社會成本。四、加強對家庭暴力的保護。對于配偶存在家庭暴力情況的,將提供更為嚴格的保護措施,包括加強預防、及時干預、全面救助等多項措施,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新政策實行后,如何維護夫妻雙方的利益和權益?在新政策實施中,夫妻雙方需了解自身權益和義務,積極遵守婚姻家庭法律法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果出現矛盾和沖突,建議先嘗試通過婚姻家庭調解等和諧方式解決;如果確有不可調和之分,則可向法院申請離婚,但需在遵守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避免漫無目的訴訟。
新時代下,婚姻家庭關系的和諧穩定是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完善離婚制度,將有助于維護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和婚姻關系的穩定,同時也需要廣大公民增強法律意識,以文明、理性、和諧的方式處理婚姻家庭事務,共同建設和諧穩定的家庭和社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2023年離婚新規定是什么
2023年離婚新規定如下:
1、協議離婚中增加了離婚冷靜期;
2、如果雙方當事人中一方有出軌或者家暴等過錯行為的,可以申請訴訟離婚;
3、夫妻雙方自愿平等原則進行。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4、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6、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7、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8、離婚后的財產分割要按照男女平等原則進行。
離婚房產分割如下:
1、夫妻其中一方在結婚之前用自己的資產全款買了房子,并且房產證上只寫了購買方的名字,那么房產屬于個人所有;
2、夫妻結婚前(結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給子女全款買了一套房,并且房產證只寫了一個人的名,視為父母的贈與行為,房產屬于個人所有;
3、夫妻關系續存期間,其中一方用能夠證明的個人資產全款買房,并且產權上面只登記了出資方的名字,那么這類屬于夫妻個人所有房產。
綜上所述,婚姻是頭等大事,但離婚不是兒戲,需要慎重考慮。不要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而鬧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異地分居怎么離婚新政策
異地分居離婚新政策具體如下:
1、自愿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需要的資料如下: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2、離婚協議書;
3、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身份證原件。
離婚流程如下:
1、初審:雙方當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雙方當事人戶口薄原件(或者公安機關開具的在有效期內的戶籍證明);雙方當事人結婚證原件(或者結婚檔案)。注:現役軍人一方需提供部隊開具《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及軍官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原件;
2、受理: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當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每人兩張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到有關部門更正。居民身份證或者常住戶口簿丟失,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
3、冷靜期:受理申請次日起30日為冷靜期;
4、登記:三十日,雙方都未撤回離婚申請,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填寫離婚協議書并辦理離婚證。雙方未共同到場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夫妻離婚房產分割的最新政策夫妻離婚女方有權利分配房產嗎?
您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夫妻離婚時房產的分割女方是否有份額,一般情況下具體要看房產的性質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為男方婚前全款購買且登記在其名下的房產,那一般來說在離婚時不會涉及分割。如果婚前只支付了首付,那一般來說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為夫妻共同財產,首付部分則為婚前財產。
夫妻雙方也可以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離婚時的房產歸屬進行約定。此時有按約定則通常按約定。
希望回答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