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想核定征收行嗎(一般納稅人核定征收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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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查賬征收想改為核定征收如何做?
一般納稅人查賬征收想改為核定征收如何做?
需要去稅局填寫所得稅征收方式鑒定表,申請有查賬征收改為核定征收.核定征收通常是不能準確核算成本的企業,才采用這種方式管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薄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特殊行業、特殊類型的納稅人和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不適用本辦法.
上述特定納稅人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明確."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因此,貴公司屬于上述范圍的,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的區別是什么?
一、含義
1、查賬征收是由納稅人依據賬簿記載,先自行計算繳納,事后經稅務機關查賬核實,這種征收方式主要對已建立會計賬冊,會計記錄完整的單位采用.這種征收方式適用于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據以如實核算,反映生產經營成果,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
2、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情況,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對其生產的應稅產品查實核定產量和銷售額,然后依照稅法規定的稅率征收稅款的征收方式.
二、征收方式
1、核定征收的方式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額征收和核定應納稅所得率征收兩種辦法:
定額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稅額
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所得稅.
2、查賬征收也稱"查賬計征"或"自報查賬".查賬征收是由納稅人依據賬簿記載,先自行計算繳納,事后經稅務機關查賬核實,如有不符時,可多退少補.
三、課稅對象
1、查賬征收針對企業所得稅,但定額征收也針對個體征收營業稅或增值稅等稅種,一般定額征收對企業來講的影響,主要看你企業的實際情況而論.
查賬征收與定額征收都可以預繳,因為稅務有時完不成任務,他會要求你提前繳納一定數額的稅款,留待以后抵減.查賬征收的不一定都是一般納稅人
2、核定征收針對企業所得稅定額征收的也不一定都是小規模納稅人,這與你企業實際情況和當地稅務局的要求來決定的.
一般納稅人查賬征收想改為核定征收如何做?通過上述的內容解答,我們已經明白了一般納稅人查賬征收是可以改為核定征收方式的.如果要改變征收方式的話,需要當地稅務部門進行核定.符合要求才會可以改為核定征收方式,并不是隨意可以改的.
建筑公司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可以核定征收嗎
建筑公司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不可以核定征收。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
都是一般納稅人了,會計核算肯定是健全的,所以企業所得稅不符合核定征收條件。
《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一般納稅人核定征收政策
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優勢
(1)中小企業對核定征收的認可度較高,有利于提高納稅遵循度,減少稅務企業糾紛。企業對參考行業水平考慮企業特殊情況核定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的質疑較少。與會計征收相比,企業更有意識地遵循,減少了稅務機關家庭執法的頻率。
(2)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一年一定,年中核定企業重新調整較少,工作量較小。征收方式靈活簡單。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有兩種形式:定額征收和定額征收。定額征收方式可以直接核定應納稅額。在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征收方式下,只要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就可以通過收入或費用確定應納稅額。
(3)管理流程簡化,會計水平要求低,異常申請比例降低。無論所得稅季度申請、年度最終結算,B類別申報表之間的邏輯很簡單,只需填寫幾個列,即可實現標準申報。在稅務機關征收管理相對不足的情況下,核定征收方法是一項實用、可執行的管理規定。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第三條規定:
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三)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特殊行業、特殊類型的納稅人和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不適用本辦法。
核定征收適用于一般納稅人嗎
法律分析:一般納稅人是可以核定征收的,一般納稅人是指的增值稅稅種,而所得稅是不同的稅種,與是不是一般納稅人沒有關系,但是一般納稅人要求核算準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獨企業一般納稅人可以核定征收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一般納稅人指的是增值稅稅種,而所得稅是不同的稅種,和是否是一般納稅人無關,而核定征收針對的主要是企業所得稅,而且是核算不準確的進項抵扣,所以兩者沒有直接的關系。
法律依據:《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二)企業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三)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第十條 實行核定征稅的投資者,不能享受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一般納稅人核定征收
法律主觀: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營業稅改征 增值稅 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八條 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法律客觀: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 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銷售免稅貨物不得開具專用發票,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般納稅人想核定征收行嗎
法律主觀:
核定征收適用于一般納稅人。在我國法律上核定征收稅款是指由于納稅人的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難以準確確定納稅人應納稅額時,由稅務機關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納稅人應納稅款的一種征收方式,簡稱核定征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
一般納稅企業所得稅怎么征收?
1.一般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的方式有兩種: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
1、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按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計算公式:應交所得稅=收入總額*稅務核定的比例*所得稅的稅率。
2、查賬征收:查賬征收是按利潤計算繳納所得稅,計算公式: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所得稅的稅率。
2.一般納稅人企業所得稅主要采取查賬征收的方式,因為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查賬征收適用于賬簿、憑證、財務核算制度比較健全,能夠據以如實核算,反映生產經營成果,正確計算應納稅款的“納稅人”。
3.查賬征收減半征稅規定:查賬征收企業,上一納稅年度為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按照實際利潤額預繳的,預繳時累計實際利潤不超過50萬元的,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2、按照上一納稅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平均額預繳的,預繳時可以享受減半征稅政策。
拓展相關知識: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
1、25%稅率:適用于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且取得所得與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
2、20%稅率: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以及小型微利企業。
3、10%稅率:執行20%稅率的非居民企業。
4、15%稅率: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以及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項目為主營業務,主營業務收入占總收入70%以上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