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孩子改名新政策(民法典離異孩子改名新政策)
離異孩子改名新政策
離婚后孩子改名,通常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取得書面同意證明。滿10周歲的,還要尊重孩子意見。滿18歲的,要經過孩子同意。離婚后孩子改名要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戶口本、離婚證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要在雙方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名。一方無權擅自改孩子姓名,戶籍辦理機構也不會辦理。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強行辦理的,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另一方有權起訴改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六條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五十九條 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父或者母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當責令恢復原姓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父母不同意,怎么改姓
如果是未成年人想要更改自己的姓名,但是父母一方不同意的,那么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夠變更的。因為未成年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是需要父母同意的,由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要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由雙方的父母帶上雙方父母的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辦理。綜上,必須要父母雙方簽字同意才能夠給孩子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自己是不能夠變更自己的姓名的。當然也可以等孩子年滿18周歲之后,孩子本人去辦理。成年之后更改姓名就不需要父母雙方同意了。
離異孩子改名新政策
離異孩子改名新政策如下:
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離異孩子改名有以下步驟: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八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由孩子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需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我國還有明文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的有關精神,對于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
因此,離婚后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離異孩子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8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8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后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后打印變更更正表(18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改姓的相關規定有:
1、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2、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3、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4、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 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2023離異孩子改姓名新政策
2023離異孩子改姓名新政策如下:
1、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2、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3、對于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復。因此,離婚后孩子改姓,不經過對方同意,撫養孩子一方是無權單獨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對方也有權利起訴變更,到時候還得改過來;
4、最后一點,即使孩子改了姓,父親也必須給孩子撫養費。
離異孩子改姓名的流程如下:
1、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2、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3、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
4、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5、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
綜上所述,離婚之后拿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很多人就希望能夠幫助孩子改姓,讓孩子能跟著自己姓,那么也需要符合法律的相關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民法典關于離婚后孩子改名字
法律主觀: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后孩子改姓新規定
離婚后孩子改姓有下列要求:
1、離婚后給孩子改姓要與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2、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
3、如果孩子已滿18周歲要取得孩子的同意后才能給孩子改姓。
離婚后撫養權變更條件:
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孩子滿10周歲,爭取孩子的意見,已經滿18歲,需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1、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3、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離異孩子改名新政策
離異孩子改名新政策:
1、先和孩子生父協商,取得書面同意證明。
2、未滿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3、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戶口本、離婚證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要在雙方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名。
4、一方無權擅自改孩子姓名,戶籍辦理機構也不會辦理。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強行辦理的,戶籍所要負責任。
離異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
兩歲以下孩子隨母親生活并不是硬性規定,也就是非強制性的。這一規定實施的條件是:父母雙方各方面條件相當的情況下,孩子的母親更有撫養孩子的優勢。如果母親一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長的因素,孩子則由父親進行撫養。
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在當事人雙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協商決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撫養,或隨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對上述幾種撫養方式的解決,都是可以準許的。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