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責任事故罪判刑多少年(重大責任事故罪判刑多少年案例)
重大責任事故罪判刑幾年
重大責任事故罪判刑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責任事故罪而情節特別惡劣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134條,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撞死人要判刑嗎判多少年
撞死人,如果是完全或者主要責任,則構成交通肇事罪,是要被判刑的,判刑規定如下: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對方違反交通規則,對方又全責,那么不需要賠償經濟損失。如果駕駛員有責任,又交了保險,則應由保險公司按保險條款進行賠付,如果保險公司的賠付不夠,不夠的部分則由駕駛員賠。
撞死人如果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重大責任事故罪要判幾年
重大責任事故罪判刑標準如下:
1、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比如,在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或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就屬于造成了“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
2、如果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比如,在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中,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的,就屬于“情節特別惡劣”。
重大生產責任事故罪立案標準如下: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的情形。
玩忽職守罪及其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要區別:
1、玩忽職守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主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
2、侵犯的客體不同。玩忽職守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重大責任事故罪侵犯的客體則是作為公共安全一部分的企業、事業單位的生產、作業安全;
3、發生的場合不同。玩忽職守罪必須發生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代表國家進行管理的過程中,而重大責任事故罪則發生在廠礦、企業、事業單位生產、作業過程中。
綜上所述,重大事故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體判刑年限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立案標準是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是三人以上重傷的,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
【重大責任事故罪】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罪】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可判多少年
法律分析: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發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造成嚴重后果”或者“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2.發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人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百萬元以上,負事故主要責任的;(三)其他造成特別嚴重后果、情節特別惡劣或者后果特別嚴重的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