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給個人的協議有效么(房子抵押欠款協議怎么寫)
簽訂的房子抵押合同有效嗎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條件即有效: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必須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行為能力。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房產證抵押給私人有效嗎
房產證抵押給個人有效。房產證抵押給個人,如果辦理抵押登記,設立了抵押權的,房屋抵押具有法律效力。
已經做了抵押的房子是否可以購買:對于已經做了抵押的房子,買房者購買時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開發商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并不受限制。而相反地,開發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將要受以下限制:
1、通知抵押權人并經其同意出賣抵押房;
2、如實告知買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實。
開發商出售抵押房時未盡到以上義務的,將要承擔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后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條
【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房產證抵押給個人合法嗎
房產證抵押給個人合法。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之間可以進行房產抵押,只要雙方基礎平等自愿的前提簽訂了房產抵押合同,并且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抵押就是有效的。房產抵押不是簡單的把房產證給對方,而是需要簽訂《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對借款金額、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標準、還款期限、還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記的辦理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說明。
房產抵押的手續:
1、提交所需證件:
(1)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2)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單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開據單身證明;
(3)收入證明,需蓋公章;
2、看房評估,根據抵押物所在位置、樓層、面積、朝向等進行評估,房屋一般可以貸款到評估價的5-9成;
3、在銀行面簽合同,房屋評估后,還需要辦理房產保險手續及相應的貸款審批手續,并與審批同意發放貸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4、抵押登記,借款人持房產證、借款合同到房產所在區縣房地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機關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5、放款,抵押登記辦理后,銀行方可發放貸款至借款人個人儲蓄帳號中。
綜上所述,房產證抵押給個人合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之間可以進行房產抵押,只要雙方基礎平等自愿的前提簽訂了房產抵押合同,并且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抵押就是有效的。房產抵押不是簡單的把房產證給對方,而是需要簽訂《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對借款金額、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標準、還款期限、還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記的辦理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說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據前款規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條
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
房產證抵押給私人有效嗎
一、房產證抵押給私人有效嗎
1、房產證抵押給私人有效。私人之間抵押房產證借款,有法律效力,但如果房產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無法對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是擔保的一種形式,只要符合規定,公民,法人,其它組織的民事主體都可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條
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二、房屋抵押有哪些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
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采用書面形式,并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
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后,并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抵押房子合同有效嗎
法律主觀:
房子抵押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有效的房屋抵押合同要求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實;合同內容合法、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抵押關系的成立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 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并轉移占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房產證抵押給個人有效嗎
房產證抵押給個人的,如果辦理抵押登記,設立了抵押權的,房屋抵押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抵押財產的范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不動產抵押登記】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拓展資料:
房產證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并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它是由住房買賣合同、住房按揭協議、住房按揭貸款合同連接起來的三角關系。
房產證抵押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有區別于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于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于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許的,要求抵押房屋貸款的用途專款專用,并接受貸款發放方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管,發現違規,銀行有權追回貸款。
貸款人及所抵押房屋所要具備的條件:貸款人所具備的條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其次,有所在地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第三,愿意并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第四,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并愿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所抵押房產的條件:
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 )+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并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抵押 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貸款人需提交的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身份證、戶口本;個人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結婚證;借款人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原購房協議正本和復印件;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公證書及貸款用途證明。
購房合同抵押給個人受法律保護嗎
法律主觀:
購房合同不可以做抵押擔保。因為在一般情況下,房子如果只有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