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改姓名需要什么東西
名字怎么改需要帶什么材料
改名字需要帶的材料如下:
1、本人申請,未成年人由父母寫申請;
2、工作單位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到社區蓋章,未成年人讀書的由學校蓋章;
3、未成年人父母雙方需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判決書、小孩出生證復印件到現場簽字;
4、年滿16周歲的需要社區民警出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本人要到場采集信息;
5、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父母怎么改房產證的名字
1、贈與過戶流程:
(1)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
(2)拿到公證處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3)費用基本上就是公證費加上工本費幾百元就可以辦理下來了;
(4)只是以后賣的話會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2、買賣過戶流程:
(1)到房管局簽訂網簽合同;
(2)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
(3)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就可以了;
(4)只是這個需要繳納稅費,以后再進行買賣的話就沒有影響。
更改姓名需要哪些手續和東西
更改姓名需要的資料如下:
1、更改姓派升名本人或者當事人父母的書面申請報告;
2、更改姓名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
3、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符合辦理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第一千零一十六條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改名李羨賣字的流程是什么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如父母離異的也只需要監護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持相關的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即可;
3、填寫改名申請提交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寫哪逗更名申請。
更改姓名需要哪些手續和東西
【法律分析】:需要更換名字,只需要帶好戶口本和身份證之類的證件直接去戶口登記機關申請更名即可。如果是給孩子換名字的,由孩子的父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申請通過之后,戶口登記機關在戶口本上對孩子的姓名進行變更。
法律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因此,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持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屬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單位、學校人事部門準予變更證明,屬在校學生的,應提交所在學校準予變更證明,無單位的需由戶口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證明,然后由戶籍所在地責任區民警在證明上簽署意見,派出所主管所長同意后打印變更更正表(16歲以下人員變更名字,不需打印變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長審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報分局戶辦大廳審核批準。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戶口本上改名字需要什么資料手續
法律分析:戶口簿上改名字,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書面申請、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等。需要由更改名字的本人攜帶以上材料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改名的理由需要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更改姓名需要哪些手續和東西
更改姓名需要的手續和東西如下:
1、申請人攜帶本人或者父母申請書、戶口本以及姓名變更更正的理由和相關證明前往當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更改姓名需要的手續如下: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開具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周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未滿16周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更改姓名需要哪些手續和東西
更改姓名需要哪些東西
1、申請人的書面申請(16歲以下的,由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2、父母離異變更16歲以下人員姓氏的,需提供離婚證明手續,并經父、母雙方寫出協議書簽字同意。
3、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更改姓名需要哪些手續
改名字需要書面申請書、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能夠證明變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等以上資料。
未成年人想要變更姓名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成年人想要變更姓名的,可以自行去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
成年人變更姓名需要表達變更姓名的意愿而且理由要充分,并且改名后的民事責任由自己承擔。
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1、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開具有無刑事處罰記錄證明。
2、準備兩張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兩張《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空白表。
3、將《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或居委會簽字蓋章,并請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證明。
4、本人寫好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派出所和公安局全部簽署同意意見后才算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