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如何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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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如何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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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如何構成詐騙罪
借錢不還錢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借錢不還錢的行為,不屬于詐騙,屬于民事糾紛。
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則構成詐騙罪。借款人構成詐騙罪的,出借人可以報警,并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證據,公安機關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調查,并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處罰。
如果借款人沒有非法占有為目的,也沒有采用欺騙方法,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導致無法還錢,則不屬于詐騙罪。借款人可以與出借人協商,重新制定還款計劃,并努力還清債務。
借錢不還起訴對方流程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綜上所述,借款不還的情況可能存在多種情況,例如欺詐、惡意拖欠等情況,這些情況可能涉及到刑事責任或其他民事責任。在實際操作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和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