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復婚要走哪些程序(夫妻復婚需要哪些手續)



夫妻復婚要走哪些程序(夫妻復婚需要哪些手續)
夫妻復婚要走哪些程序(夫妻復婚需要哪些手續)
復婚登記需要辦理的手續具體如下:
1、提交本人有效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離婚證等證件材料,到男女一方常住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2、雙方當事人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并在“聲明人”一欄簽名并按手?。?/p>
3、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復婚需要的證件材料: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3、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復婚申請,應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并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注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系。
綜上所述,男女離婚之后又復婚的,只要按照法律規定辦理了復婚手續后,雙方的人身關系才能恢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三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
(二)查驗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
(三)自愿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紋;
(四)當事人現場復述聲明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法律主觀:
復婚需要的程序: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即可,符合結婚條件的,按照正常結婚程序辦理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第一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復婚的程序包括申請、審核和登記三個步驟。復婚登記流程需要雙方當事人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具體流程如下:首先,雙方當事人需要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復婚申請,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等證明材料。其次,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雙方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雙方是否符合復婚法定條件,如是否單身、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等。最后,審核通過后,婚姻登記機關會發放復婚證書,宣布雙方恢復夫妻關系。
需要注意的是,復婚登記流程和結婚登記流程類似,但是復婚需要在雙方已經離婚的前提下才能進行。此外,不同地區的婚姻登記機關對于復婚登記的具體要求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在進行復婚登記前最好先了解一下當地的具體規定。
總之,復婚的程序包括申請、審核和登記三個步驟,需要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在進行復婚登記前應該了解當地的具體規定,以確保登記流程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