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交強險同等責任怎么賠償(沒有交強險次要責任承擔多少賠償)
同等責任交通事故怎么賠償
一、同等責任交通事故怎么賠償
1、同等責任交通事故賠償分以下情況:
(1)交通事故同等責任如果雙方都是機動車的,雙方用各自的交強險賠償對方,交強險不夠賠償的,超出部分,對方賠償50%,自己承擔50%;
(2)一方是機動車一方是非機動車或行人的,有保險就保險公司賠償,沒保險的機動車損失方50%由對方賠償,另50%由自己承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賠償所需要哪些資料
1、 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
(1) 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 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原告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后曾有名稱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 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 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系的證明;
(6) 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互相關系的證明;
2、交通事故證明具有訴訟及代理資格的證據
(1) 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負責人證明書加蓋公章;
(2) 原告委托他人代為訴訟的,應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事項、權限、期限及聯系電話,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代理人為執業律師的,應提交執業證復印件;
(3) 原告為香港居民或涉臺、澳及其他地區、國家的當事人委托國內執業律師代為訴訟的,應按照司法部的規定經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辦理公證委托手續;
3、 證明雙方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1) 交通肇事損害賠償訴訟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調解終結事故等證明材料;
(2)法醫鑒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傷殘重新評定書;
(3)人身受損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出院證明書、轉院證明書。醫療費發票、傷者誤工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殘疾用具價格證明、供養人的基本情況證明、交通費住宿費發票等;
(4) 財務受損的,提交財務損失評估報告,維修發票;
(5) 提供訴訟請求中具體請求金額的計算方法和清單。
沒有交強險被撞了對方全責怎么辦
沒有交強險被撞了對方全責,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由交警根據交通事故現場確定對方全責。
2、強制交通保險賠償:雖然對方沒有交強險,但根據法律規定,保險公司仍然需要賠償強制交通保險范圍內的損失。賠償金額會根據事故具體情況進行計算。
3、未購買交強險的處罰:如果對方沒有購買交強險,交警有權扣留該機動車。此外,對方需要自己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經濟賠償:如果對方沒有交強險,且需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則可以協商賠償問題。如果對方拒絕賠償,可以拿著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法院起訴。
汽車交強險保障內容如下:
1、死亡/傷殘賠償:包含喪葬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等。
2、醫療費用賠償:包含醫療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必要且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以及營養費。
3、財產損失賠償: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和間接財產損失。
4、賠付金額:
綜上所述,即使對方全責但沒有交強險,也需要先確保自身安全,并盡可能地收集現場證據。在處理事故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協商解決或尋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十六條
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同等責任沒有保險怎么賠
法律分析:如果對方是機動車且沒有保險的(主要是交強險),則原交強險賠償限額內應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部分,由對方負責進行賠償;如果損失額超過交強險賠償限額的,則超出部分再由雙方按事故責任進行分擔。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交通事故,同等責任,對方未投保交強險的情況下,我向我方保險公司索賠車損險。
保險公司沒做錯啊,
你自己都知道代位求償怎么還會只向自己的保險公司要求車損險還指望全賠呢?
你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理賠車損險然后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求償對方車主應付
的賠償就能拿到你全部的車損了,
你只要求車損險的話只能賠到(實際車損-2000)/2.
另外交強險不管有沒買都是優先的賠償,區別只是保險公司負責還是車主負責而已。
同等責任,對方無保險未定損,怎么賠付?
事故車輛未按規定投保交強險的,應當根據交強險的賠付原則,先由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無保險一方本車損可以要求對方車輛保險公司承擔50%,有保險一方本車損失可以全部要求承保保險公司承擔,也可以只要求承保保險公司承擔50%,其余向對方車輛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