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重大交通事故要達到什么程度
什么叫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因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造成的人員死亡3人以上、重傷5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因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造成的人員死亡3人以上、重傷5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對于涉及重大交通事故的處理,相關部門將會進行調查并對責任人做出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等措施。在實際應用中,重大交通事故也需要考慮其社會影響和公共安全風險等因素,加強事故現場處置、傷者救治、交通管理、輿情引導等工作,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減小事故對社會和公眾的影響。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了嚴重的生態環境破壞,會被認定為重大交通事故嗎?不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因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造成的人員死亡3人以上、重傷5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如果交通事故導致了嚴重的生態環境破壞,應按照相關環保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亡3人以上、重傷5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四條 道路交通事故必須依法及時處理,確保賠償到位。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有關單位應當及時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查明責任,追究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對于因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責任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配合調查。
重大交通事故的標準具體是什么
一、重大交通事故的標準具體是什么
1、重大交通事故的標準具體如下:
(1)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的;
(2)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
(3)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罰有哪些
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罰有以下:
1、情節輕微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什么算是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車輛保險理賠。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的,保險公司需要進行賠付。但如果沒有購買保險的,則不賠。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 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 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 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 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 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 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 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 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重大事故車的判定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重大交通事故的認定標準,根據《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規定: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 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前款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并一次性結算費用。
第三十七條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 第二條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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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重大交通事故
法律主觀: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法律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客觀:
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二)客運列車脫軌2輛以上18輛以下的;(三)貨運列車脫軌6輛以上60輛以下的;(四)中斷繁忙干線鐵路行車6小時以上的;(五)中斷其他線路鐵路行車10小時以上的。
什么是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
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造成傷殘的賠償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殘疾輔助器具費、鑒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造成死亡的賠償項目主要有:如果住院治療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營養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交通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沒有住院的,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交通費、近親屬因處理喪事產生的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汽車重大事故評定標準是什么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交通事故。依刑法133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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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
一、人員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設備事故等級
一般事故:
1、設備修復費用5000—10000元;
2、影響正常生產2小時;
3、造成停電0.5小時。
重大事故:
1、設備修復費用10000元以上;
2、造成設備停產8小時;
3、電力供應中斷1小時;
4、造成供氣中斷8小時。
特大事故:
1、造成供氣中斷24小時;
2、設備修復費用50萬元以上;
3、壓力容器、燃氣貯罐發生火災或爆炸。
擴展資料:
一、y按傷害程度分類為:
1、輕傷:指損失1個工作日至105個工作日以下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損失工作日等于和超過105個工作日的失能傷害,重傷損失工作日最多不超過6000工作日;
3、死亡:指損失工作日超過6000工作日,這是根據我國職工的平均退休年齡和平均壽命計算出來的。
二、受傷性質分類
受傷性質是指人體受傷的類型,實質上從醫學角度給予創傷的具體名稱,常見的有:電傷,挫傷,割傷,擦傷,刺傷,撕脫傷、扭傷、倒塌壓埋傷、沖擊傷等。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事故等級
百度百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