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十級傷殘等級表賠付標準(1—10級工傷鑒定標準表)
傷殘等級1-10賠償標準
1至10級傷殘賠償標準如下:
1、一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
2、二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
3、三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
4、四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5、五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6、六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7、七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
8、八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
9、九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10、十級傷殘賠償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傷殘等級1-10賠償標準
傷殘1到10級賠償標準如下: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27個月。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9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25個月。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8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23個月。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80%,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21個月。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如果未退出工作崗位,應繼續享受原工資待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18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7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6)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x16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7)七級傷殘=本人工資x13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8)八級傷殘=本人工資x11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9)九級傷殘=本人工資x9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10)十級傷殘=本人工資x7個月。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一至十級的傷殘津貼: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x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x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x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x75%;
1-4級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5)五級傷殘:本人工資x70%;
(6)六級傷殘:本人工資x60%。
5-6級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在難以安排工作的情況下支付,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7)七級以及七級以下殘疾,無傷殘津貼。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申請傷殘鑒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事故認定書;
8、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