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哪評定工傷護理等級



到哪評定工傷護理等級
到哪評定工傷護理等級
工傷鑒定 要到哪個部門 到當地 社保 機構申請 傷殘等級 評定。 工傷鑒定的程序 1.因 工傷 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后應攜帶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申請傷殘等級評定; 2.鑒定者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病、殘診斷證明,如:病歷、出院證明、CT片、化驗單、心電圖等相關診斷材料及《職工傷病殘勞動鑒定審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來做鑒定。 3.鑒定辦對鑒定者攜帶的材料由專家確認后,交納200元鑒定費。如材料不全,由我辦出據委托診斷后,再來鑒定。 4.鑒定辦于每周四定期召開鑒定會,做出等級或結論,并予以公布。 5.自鑒定材料收下登記之日起15日后,由單位勞資人員前來領取鑒定結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傷鑒定 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 勞動能力鑒定 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 停工留薪期 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 傷殘 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工傷鑒定的內容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勞動能力鑒定也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鑒別和評定。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鑒定問題。工傷鑒定也就是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認定 后,需要到人社局工傷認定部門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符合條件的,工傷部門會安排在專門的醫院去進行鑒定,以確定傷殘等級。 在工作期間。造成個人身體受傷,短期內不能進行工作,或者以后都無法工作,工作單位有義務賠償相應時間的工作資金,確保當事人以后生活的正常進行。所以不管當事人確認等級多少,只要證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已經喪失,日后無法進行正常生活,工作單位必須對結果負責。
工傷傷殘級別鑒定可以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是鑒定標準判定傷、病職工勞動能力、傷殘程度的工作。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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