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10歲離婚孩子撫養權如何判
兩個女孩滿10歲離婚怎么判決
離婚撫養權在10周歲以上孩子的判定上應當根據孩子的意愿進行判決。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孩子十周歲以上的,法院主要根據孩子的意愿進行判決,但一方有吸毒、家暴、傳染病等不適宜照顧孩子的除外。
爭取小孩撫養權的條件:
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如果離婚的雙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爭議比較大,那么我建議最好是委托律師辦理的,避免雙方碰面會起糾紛對孩子引起不好的影響,父母離婚已是一種傷害,再因為撫養權的爭奪而吵架對孩子的傷害會更大;
2、收入狀況: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
3、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4、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5、雙方的工作性質:如果一方是擺攤賣早點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頭,顯而易見誰的工作更有利于撫養小孩;
6、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7、文化程度:受過高等教育更利于對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于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綜上所述,孩子已達到八周歲以上那么對于撫養權來說是可以考慮孩子的意見,而法院在判決的時候也會尊重孩子,其目的性就是為了讓孩子可以在健康的環境下長大,一個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是可以影響到孩子的一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10歲孩子撫養權誰說了算
法律主觀:
如果您選擇訴訟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法官在考量孩子的撫養權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孩子的年齡以及雙方的經濟水平等問題。一、10歲孩子怎么判撫養權充分考慮個人意愿,然后進行判決,子女撫養問題,按規定一般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隨女方撫養;兩周歲至十周歲之間的孩子看雙方的條件,誰的條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就由誰撫養;十周歲以上的孩子要遵循孩子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撫養費,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簡言之,十周歲的孩子,應當充分考慮他的個人意愿。征求他的意見過后,再根據離婚雙方情況進行判斷。二、如何拿到孩子的撫養權在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主要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對于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綜上,如果女方要爭取到撫養權,綜合考慮以上因素。找到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還有確定的證據的話,在法院的判決中會占有很大的優勢。三、離婚不想要孩子怎么辦哪一方可以提供孩子的教育環境、生活環境比較好的,就可以判給哪一方。當然,你也可以自動放棄撫養權,并表示會支付對方撫養費。如果對方同意,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孩子有對方撫養,你支付撫養費就可以了。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只能由法院依對小孩成長發育有利的原則確定小孩歸誰撫養。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第四十五條 父母雙方協議不滿兩周歲子女由父親直接撫養,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兩個孩子都10歲了離婚怎么判
法律主觀:
對于有兩個孩子的夫妻 離婚 , 撫養權 的歸屬先由夫妻協商處理。協商不定的,可以選擇通過 訴訟 的方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兩個孩子都過了哺乳期時,法院一般情況會判決一人一個,這是法院從經濟責任分攤、孩子成長、家長精力等這些角度考慮的,但也有可能有其他的判法。具體怎么判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決定。 如果孩子還在哺乳期,原則上會交由母親 撫養 ,對方需要給付 撫養費 。撫養費判決的一般原則是:如果兩個孩子,雙方分別撫養一個時,不需要相互給撫養費;如果都是一方撫養,另一方需要每月給撫養費,具體數額是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孩子生活、教育需要來定的,一般不超50%月 工資 收入。 總之,夫妻離婚時 孩子撫養權 怎么判,法院會在法律規定范圍以內,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綜合權衡和判斷。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6868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6868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6868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我想離婚孩子10歲了是女還請問孩子會叛給誰
一、要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判決,雙方都可以爭取。
二、根據《婚姻法》的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規定的原則,解決子女撫養問題的總原則是: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法律對這個問題有比較明確的法律規定1、協議處理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于子女隨哪方生活。在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2、子女不足兩周歲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3、子女在兩周歲以上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4、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5、子女在十周歲以上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愿。但是這并不是說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離婚十幾歲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法律主觀:
離婚 孩子12歲 撫養權 怎么判,實踐中,有兩種途徑: 1、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確定。 2、無法協議確定時,由法院根據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子女的意愿、子女年齡等,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 撫養 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