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中的欺詐行為應當如何處罰
兩農民征地前搶種白松木獲賠482萬,他們的行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他們的行為在法律中會被定義成詐騙。因為在沒有得到相關批準的情況下,進行一些相關的建設活動都是屬于詐騙行為。
在我們身邊會有很多人因為征地的原因,讓自己獲得了比較高昂的賠償款。然而在這些人群中,也不乏有一些人使用一些并不符合規定的方式,讓自己獲得更高昂的賠償款。
兩農民獲賠482萬的經過。
首先在2014年至2017年北京延安有兩位農民在征地前,通過搶栽樹木白松木的方式獲得了482萬賠償款。然而在獲得這筆賠償款之后,在2024年6月份這兩位農民就被以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和6年10個月。并且將獲得的賠償款482萬退回受損單位。從而這件事情引起了很多網友的關注,而且也讓很多網友開始對這兩位農民的做法展開一些相關的討論。
農民的行為被定義成詐騙。
其次就是在這件事情中,兩位農民的行為之所以會定義為詐騙。主要是因為這兩位農民在進行征地之前,沒有獲得相關的允許就開始在相關的土地上進行栽種樹木。并且想要通過這種方式獲得更加高昂的賠償款。所以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相關的刑法。之前也會按照詐騙罪進行處理。
大家應該吸取教訓。
最后就是我們大家在看到這件事情之后,一定要選擇通過這件事情吸取相關的教訓。因為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使用違法的方式,讓自己獲得更高的收益都會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成為一個執法懂法的人,只有通過這種方式才可以讓我們在生活的過程中減少一些不必要的困擾。而且也不會因為自己無知的行為,讓自己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在國家征地中被拆遷人弄虛作假會受到法律制裁嗎?
在國家征地過程中,如果被拆遷人弄虛作假,而且得到了相應的補償,那么他就是屬于欺詐的行為,將會受到扣除違法所得,并且處罰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金,如果數額巨大的話,還有可能觸犯了刑事法律,將會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對征地拆遷拆遷過程中,違法建設與違法建設的如何處理?
根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 國家征收土地 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如果你產的情況中沒有這一程序,應非法征地。對于非法征地的,可根據以下規定向縣級以上政府舉報。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 非法占用土地 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 直接責任人 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如果是合法征地,其補償按以下規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 土地補償費 、 安置補助費 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如果不符合以上規定,可向縣級以上政府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