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撫養費需要支付到什么時候(離婚后撫養費不履行怎么辦)
夫妻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給到什么時候
法律主觀:
一、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給到什么時候
按照規定,撫養費給付期間,一般計算到子女18周歲為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一)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就讀的。
(三)確無獨立生活條件和能力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16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在離婚涉及到子女問題的時候,當事人一定要謹慎處理,否則會對之后的親子關系造成影響。而對于沒有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在支付撫養費的時候。一般來說,應當由離婚夫妻協商約定撫養費數額,當然之后若客觀情況發生改變,也可再增加或減少撫養費。
二、離婚時小孩子的撫養費怎樣分擔
離婚時小孩子的撫養費的分擔應當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三、離婚后撫養費付到孩子多大
一般正常情況是支付到18歲。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子女,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子女雖滿18周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綜上,對孩子的撫養義務是撫養孩子至成年。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撫養 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撫養費需要支付到什么時候
離婚后撫養費要支付到孩子年滿十八周歲為止,如果孩子年滿十六周歲就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可以支付到孩子年滿十六周歲為止。
如果孩子雖然年滿十八周歲,但存在下列情況的,則要繼續支付撫養費,直至孩子能夠獨立生活或者直至父母沒有支付能力為止: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應支付到什么時候
一、離婚后子女撫養費應支付到什么時候
在原則上只要撫養子女到18周歲,之后父母就可以不用在繼續撫養子女,也不用支付撫養費。不過如果在子女18周歲成年之后,尚在求學階段,自己不具有獨立生活的條件,同時父母又有能力繼續撫養的,則還是可以繼續支付撫養費。
1、無條件給付期限。從出生到18周歲為止。
2、有條件的不給付期限。一般指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依靠其自己勞動收入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3、有條件的給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應當負擔撫育費。
按年支付有困難,可按月或按季度給付。現代社會進入大學學習,幾乎成為人生必經的教育階段,甚至有些子女還要求讓父母出資巨額的留學費用,子女為此提起訴訟的也并不少見;但2001年12月27日開始實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父母撫養的子女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顯,已將那些大學以上學歷的費用排除在父母的撫養義務之外。此外,對于離婚前一方長期停付撫育費的,離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補付一部分或全部撫育費。
二、撫養費的給付期限有多久
1、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超出18周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但有兩種情況例外。
(1)16歲以上不滿18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2)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條件的
2、除了撫養費的給付期限,確定撫養費數額還要參考以下因素:
(1)支付撫養費的項目: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2)支付撫養費一方的收入水平: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綜合上述,對離婚子女撫養費的相關內容整理。在原則上只要撫養子女到18周歲,之后父母就可以不用在繼續撫養子女,也不需要支付撫養費。超出18周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
離婚后小孩的撫養費給到什么時候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后,關于子女撫養費的計算和給付期限,我國法律作出以下幾點規定:
1、父母需要承擔子女的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用等等;
2、雙方可以協議對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和期限的長短做出約定,如果協議不成,則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3、滿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若以勞動收入為生活主要來源,能維持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4、有固定的收入的一方,子女的撫養費可以按月總收入額的20%至30%比例給付;需要承擔兩個以上孩子撫養費的,比例相應提高,但不超過月總收入額的50%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之后撫養費給到什么時候
法律分析:離婚之后撫養費給到子女年滿十八周歲的時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一般終止于子女年滿十八周歲的時候,但如果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自己收入能維持正常生活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孩子撫養費支付到什么時候
法律主觀:
撫養費 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 撫養 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 案件處理 子女撫養 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子女,以其勞動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子女雖滿18周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果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條
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