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辦離婚結婚證要不要收回呢
離婚要不要收回結婚證
法律主觀:
1、如果是民政局辦的 協議離婚 ,應當收回 結婚證 , 離婚 后會頒發 離婚證 ,原來的結婚證作廢; 2、如果是法院進行的離婚,有法院的 離婚判決書 或者調解書就行了,結婚證不收回的。
法律客觀:
根據《 民法典 》第1078條規定: 婚姻登記 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 自愿離婚 ,并已經對 子女撫養 、財產以及 債務 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會把結婚證收回嗎
離婚會不會把結婚證收回需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是民政局辦的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是夫妻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情況。這時到民政局申請離婚,婚姻機關登記人員會注銷掉結婚證,讓它沒有使用效力。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2、如果是法院進行的離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離婚的當事人的結婚證如何處理則未作任何規定。在審判實踐中,有三種做法:一是收回當事人的結婚證;二是留存結婚證復印件、原件退還當事人;三是參照婚姻登記機關的做法,注銷結婚證后退還當事人。
通常情況下,離婚時結婚證不需要收回,夫妻雙方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會在結婚證上蓋上“作廢”或“注銷”的作廢戳,以證明該結婚證作廢無效,該作廢的結婚證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繼續持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后結婚證要收回嗎
離婚結婚證要不要收回,要分情況。離婚后會發離婚證,原結婚證注銷無效。民政局協議離婚的,應當收回結婚證。如果是法院離婚,有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如果不收回結婚證,就會在上面蓋上本結婚證已注銷的印章再返還。【辟謠】必須兩個人補辦離婚證?真相:不是分析:一個人補辦離婚證是可以的。夫妻雙方都不需要到場,只需要拿著身份證和戶口本到當時辦理離婚證的婚姻登記機構申請補辦離婚證。由于當時有離婚記錄存檔,輸入身份證號碼即可查到,如果審查核實確實是離婚了,就會再辦一張離婚證。【提醒】辦理離婚證需要什么材料?辦理離婚證需要以下材料:1。雙方身份證、戶口簿,注意戶口簿的婚姻狀況欄應顯示已婚字樣。如果沒有顯示,公安機關必須辦理變更手續才能協商離婚;2、結婚證原件;3、簽署確認的離婚協議;個人最近有兩張免冠照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婚姻登記規定的通知第二條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離婚了結婚證收回去嗎
按照相關規定,離婚后結婚證會被民政局進行回收。
【法律分析】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與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調解無效”則是程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而有一些離婚。離婚的形象圖案件,雖然是“調解無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工作中,往往存在著力與不力,深入與不深入等差別,直接影響著調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審判實踐說明,“調解無效”和“感情確已破裂”的含義不完全相同,“調解無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確已破裂”。因此,不應當把“調解無效”作為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根據。在審判實踐中,既不要把“感情確已破裂”與“調解無效”完全等同起來。也不要把“調解無效”簡單地作“感情確已破裂”的標志。更不要把“調解無效”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只是“感情確已破裂”。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