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告解散需要走的流程有什么
公司解散的清算流程
法律分析:公司解散的清算程序主要是:1、成立清算組;2、整理公司財產及債權債務;3、設立清算賬戶;4、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5、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6、處理公司財產;7、制定清算方案;8、確認并實施清算方案;9、提交清算報告后辦理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三條 法人被宣告破產的,依法進行破產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銷登記時,法人終止。
公司解散的流程和流程是什么?
公司解散按以下程序進行: 在解散原因發生后15天內成立清算組。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全體股東組成;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股東大會確定。 二、清算組開展以下工作: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相關的公司未結算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和債務; 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三,通知債權人。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60日內至少在報紙上公布3次。債權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申報債權。 第四,公司注銷登記結束。 5、在公司所在地發布公司解散公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解散清算流程
一、公司解散清算注銷流程
1.股東會決定公司解散,形成決議,停止一切經營活動;
2.決議形成后,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3.清算組成立后,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4.清算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報債權債務法定時限截止),開始清算;清算方案按如下順序撥款清償:
(1)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包括清算組成員和聘請工作人員的報酬
清算財產的管理
變賣及分配所需要的費用
清算過程中支付的訴訟費用
仲裁費用及公告費用
清算過程中為了維護債權人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支付的其他費用
(2)應支付的職工工資;
(3)勞動保險費;
(4)應繳納的稅款;
(5)清償公司債務。
5.清算結束,制作清算報告: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6.股東會對清算報告予以確認;
7.自清算結束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8.經登記機關注銷登記,申請人領取注銷通知書,公司終止。
二、公司清算組備案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制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制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公司加蓋公章)。
三、清算報告的主要內容
1.清算組的構成及何時開始清算;
2.企業的主要資產情況;
3.企業的主要債權債務情況;
4.企業的對外投資情況;
5.債權債務的清理情況、對外投資的處置情況;
6.剩余資產的分配情況。
公司宣告解散需要走那些流程
具體流程是: 一、因 公司章程 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或者股東會決議解散時,在15天內成立 清算 組。 二、通知 債權人 。 三、 注銷登記 。 四、公告公司終止。 《 民法典 》第七十條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義務人應當及時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執行機構或者決策機構的成員為清算義務人。法律、行政 法規 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 民事責任 ;主管機關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