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后多久能拿到錢
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多久錢能到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對方按照判決履行的,能較快拿到錢。通過強制執行的,一般會在申請強制執行的六個月內拿到錢。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后多久能拿到錢
一、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后多久能拿到錢
1、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后,大概十天左右能拿到錢。具體的賠償期限,一般會在判決書之中注明。受害者若是發現對方并沒有在判決書之中限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支付義務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請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
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賠償責任怎么劃分
1、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2、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多久打款
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15日內打款。
如果不打款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因為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一審判決下發后的15天內,如雙方或一方對該民事判決提起上訴,則二審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后,該民事判決書已經生效。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院判決書下來后,僅是從法律上確定了你的權利,至于多長時間能拿到賠償金要看對方的經濟狀況、法院的執行情況等具體情況的,如果是自動履行比較快,不履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執行一般需要3個月。
(一)可以要求對方履行法院生效文書,如果對方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收到民事判決書后,15日內未上訴即生效,具體來講,比如你今天拿到判決書,從明天算起第1天,過完15日上訴期后,判決即生效。你可以問下發判決的法官或書記員,對方的判決書何時送達的,送達后也是經過15日生效;
(三)判決書一般要簽字,但如果當事人拿到判決書后,拒絕簽收,法院會留置送達(即把判決書留下,走人)留置送達的,送達人員會在送達回證上注明的,這個你可以在案卷中查到。如果是郵寄送達的,以郵件回執為準。
(四)如果對方不簽字,參見第3條關于留置送達的說明,如果對方跑了,你和法院都找不到他了,則法院會以公告的形式送達判決書,也就是登報,但你需要預付公告費。(強制執行的時候你可以要求把墊付的公告費一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后多久可以拿到賠償款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法律判決書下來后如果是申請強制執行的一般六個月內可以拿到錢,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
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如果沒有申請強制執行的,則取決于肇事者什么時候執行判決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了多久能拿到賠償
法律主觀:
當事人收到交通事故判決書后,若申請強制執行的,則一般六個月內可以拿到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執結。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后多久能拿到錢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判決書下來之后,如果是在申請強制執行的情況下,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肇事者的具體執行的時間不確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