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恤金和喪葬費是一樣的嗎(撫恤金和喪葬費的分配)
喪葬費和撫恤金是一回事嗎
撫恤金和喪葬費不是一回事。撫恤金是國家或者單位依法發給死者的近親屬的費用;而喪葬費是侵權人依法賠償給受害人的人身損害賠償費用,用于辦理死者的喪葬事宜。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喪葬費和撫恤金是一回事嗎
撫恤金和喪葬費不是一回事。
撫恤金又稱撫恤費,是由國家或有關單位依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的費用。喪葬費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權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親屬對死亡的受害人進行安葬所產生的喪葬費用的支出。
喪葬費一般用于逝者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送、告別儀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這明顯是一種財產損失,對此種損失賠償義務人應當進行賠償。
喪葬費和撫恤金的規定。
喪葬費不可以在撫恤金中扣除,應當另算。喪葬費是指用于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后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一般職工因工死亡的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喪葬費和撫恤金是一回事嗎
不是。
根據找法網查詢得知,撫恤金和喪葬費不是一回事。撫恤金是國家或者單位依法發給死者的近親屬的費用;而喪葬費是侵權人依法賠償給受害人的人身損害賠償費用,用于辦理死者的喪葬事宜。
喪葬費是指用于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后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
喪葬費和撫恤金是一回事嗎
法律分析:
撫恤金和喪葬費不是一回事。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喪葬費是指用于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后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
二者是不同的補償方式。撫恤金和喪葬費在具體含義和補償標準、補償方式上都是不同的。比如,喪葬費主要是對被繼承人死亡后喪葬事務支出的一種經濟幫助,應給予喪葬事務的實際支付人;而撫恤金則是用以優撫和救濟死者家屬的一種生活補助費,有一定的精神撫慰的內容。
喪葬費撫恤金的領取程序:法定繼承人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準備離退休人員火化證、代領人身份證等資料;社會化服務科核算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離退休人員遺產繼承人領取相關待遇。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衍生問題:
喪葬費屬于遺產嗎?
喪葬費不屬于公民死亡之后遺留的合法財產,即不是遺產,繼承人不得繼承。公民死亡之后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必須是生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公民,通過行使民事行為所取得的財產又或者是其他債權。喪葬費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從事的民事行為而取得,是單位根據公民死亡的事實而發放的,不是遺產。但是剩余的喪葬費、死亡撫恤金可參照遺產繼承,但須照顧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
喪葬費和撫恤金是一回事嗎
法律分析:撫恤金和喪葬費并不是一回事,二者是不同的補償方式。撫恤金和喪葬費在具體含義和補償標準、補償方式上都是不同的。比如,喪葬費主要是對被繼承人死亡后喪葬事務支出的一種經濟幫助,應給予喪葬事務的實際支付人;而撫恤金則是用以優撫和救濟死者家屬的一種生活補助費,有一定的精神撫慰的內容。1、喪葬補助金: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喪葬費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職工、處理后事的必須費用,工傷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應予以補償。
2、撫恤金: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喪葬金和撫恤金一樣嗎
法律分析:不一樣。撫恤金又稱撫恤費,是由國家或有關單位依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的費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職工,因公負傷被確定為殘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的,有關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應發給傷殘職工撫恤金,直至傷殘職工死亡時為止。在傷殘職工死亡后,已經發放而未用完部分及應當發放部分,屬于傷殘職工的遺產,可以繼承。喪葬費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權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親屬對死亡的受害人進行安葬所產生的喪葬費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裝、整容、遺體存放、運送、告別儀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這明顯是一種財產損失,對此種損失賠償義務人應當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撫恤金和喪葬費是一回事嗎
法律分析:撫恤金和喪葬費不是一回事。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喪葬費是指用于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后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