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扣除分配選定后還能更改嗎



子女教育扣除分配選定后還能更改嗎
子女教育扣除分配選定后還能更改嗎
附加扣除的分配方式選定后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是不能變更的,在下一納稅年度可以重新分配。
納稅年度是指對納稅人滿12個月的生產經營所得計征所得稅所確定使用的一種年度。我國稅法規定,納稅年度與日歷年度 (即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會計年度相同。
可以選擇的子女教育扣除范圍如下:學前教育階段包括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教育
2.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和初中)、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標準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可以父母一方扣100%即1000元,也可以雙方各50%,各500元。
法律主觀:
個人所得稅中子女教育扣除的規定: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標準定額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法律客觀:
《 個人所得稅 專項附加扣除暫行條例》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條例》第六條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不能。
新的個稅專項扣除中的子女教育費用扣除比例,一個納稅年度內是不能變更的,在下一納稅年度可以更改分攤比例。
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
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擴展資料: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