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后房屋拆遷補償款能分割嗎(夫妻離婚后多久可以要求財產重新分割)
離婚后是否還能分房屋拆遷補償款
法律分析:離婚后還能分房屋拆遷補償款。婚姻存續期間房屋拆遷、安置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離婚時,一方主張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法院支持;如果在離婚時對于房屋未作分割處理,之后房屋拆遷的,那么一方可主張拆遷利益,人民法院會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征地拆遷補償款離婚怎么分割,離婚時房屋拆遷款怎樣分割
征地拆遷補償款離婚分割: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征地補償款是對被征地農民因失去耕地的補償,是失去土地的農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和主要依靠,征地補償款界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公平的,不應當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應歸失去土地的一方所有。
離婚時房屋拆遷款分割:如果拆遷房屋是共同財產需要進行平均分割。如果拆遷的房屋是私房,則要確定該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是個人財產,則拆遷補償款也相應的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時拆遷補償款要怎么進行分割
法律分析:1、如果拆遷的房屋是私房,則要確定該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1)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2)如果是個人財產,則拆遷補償款也相應的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2、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則要考察當地的拆遷政策,看補償款中有沒有考慮同住人的因素。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離婚時房屋拆遷補償款怎么分
首先,考察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還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則要確定該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是個人財產,則拆遷補償款也相應的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1、拆遷房屬于私房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婚前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遷補償款,及婚后又用于購買房屋的,原則上屬于原房屋所有權人的個人財產。但是拆遷款中包括了對家庭人口的補償,或有部分款項是補給家庭成員配合拆遷而給予的獎勵等,或拆遷安置的房屋中考慮了家庭成員的存在,以家庭為單位給予的補償,由此獲得的該部分補償款應為夫妻共同財產,配偶方應享有一定的份額。2、拆遷房屬于公房(1)若補償以人口+宅基地或老房面積為計算依據,配偶基于合法婚姻關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財產,對其份額享有所有權,離婚時應給予補償款。(2)在許多地方拆遷補償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積為依據進行計算的,并未考慮同住人的因素。此時的拆遷補償款應歸取得公房承租權的一方所有。(3)如果公房承租權是婚后取得的,則補償款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由雙方進行分割。3、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死亡(1)如果繼承人是在婚前取得的被繼承人房產,則房屋拆遷時,繼承人的配偶無權分得房屋拆遷款。(2)如果繼承人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被繼承人房產,則房屋拆遷時,繼承人的配偶有權分得房屋拆遷款。《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離婚后房屋拆遷補償還有份嗎
在農村,農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過住宅消費市場出售給個人和家庭,也是私有住宅。對于私有住宅,離婚后的拆遷補償只給予產權人,也就是說只給房子的主人。根據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是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確定夫妻共同居住的房產歸屬于哪一方。因此,離婚后房產已經屬于了一方,房產拆遷補償按照規定只屬于房屋產權一方,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 公房是指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居住人沒有產權的房屋。按照法律規定,未取得產權的公房,離婚需要確定由哪方進行使用居住,并對另一方給予補償。對于公房拆遷補償的,政策一般是對居住人進行補償。因此,對于未取得產權的公房,離婚后未取得居住使用的一方,也是沒有權利分割離婚房屋拆遷補償款的。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補償款,離婚后還有沒有權利分割視政策的規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體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對宅基地住房的產權人進行補償的,則離婚后未取得房產產權的一方無權分割房屋拆遷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