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規定的首要分子是什么
刑法上的首要分子指的是什么
您好:
一、什么是刑法中規定的首要分子
根據我國刑法第97條的規定,刑法所稱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團或者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首要分子必須具備的條件
刑法所稱的首要分子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第一,首要分子是針對犯罪集團或者聚眾犯罪而言的。不是從事集團犯罪或者聚眾犯罪,只屬于一般合伙犯罪的,即使起著主要作用,也只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不構成刑法規定的首要分子。刑法上的犯罪集團,是指3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犯罪集團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成員的人數必須在3人或者3人以上,主要成員固定或基本固定;(2)經常糾集一起進行一種或數種犯罪活動;(3)有明顯的核心分子,即首要分子。首要分子有的是在糾集過程中形成的,有的則是在有組織犯罪開始時就是組織者和領導者;(4)有預謀地實施犯罪活動;(5)不論作案次數多少,對社會造成的現實危害或潛在危險性都很嚴重。與集團犯罪比,聚眾犯罪則是由于要進行某一項犯罪而臨時性地將眾人聚集起來的,不具有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和成員,但往往糾集的人數較多,實施的聚眾斗毆、聚眾哄搶公私財物等犯罪的危害性很大。
第二,首要分子必須是在犯罪集團或者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謂“組織”作用,主要表現為首要分子在集團犯罪中將其他犯罪分子組織在一起成為相對固定的犯罪集團,或者在聚眾犯罪中將其他犯罪人糾集在一起進行聚眾犯罪;“策劃”作用,主要表現在為犯罪確定目標,制定如何實施的方案和具體實施方法等;“指揮”作用,表現為在犯罪的各個階段,指使、命令其他犯罪分子去實施犯罪活動的過程。
集團犯罪和聚眾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極大,必須作為重點予以嚴厲打。刑法規定在犯罪集團和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為首要分子,明確劃出了刑法的打擊重點,并規定了較重的刑罰,有利于同這類犯罪作斗爭。
依據我國刑法規定,下列關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項是正確的?()
【答案】:D
AB兩項,《刑法》第九十七條規定,本法所稱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團或者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C項,在只具有個別可罰性的聚眾犯罪中,只有首要分子構成犯罪,不存在主從犯的問題。
首要分子和主犯
法律分析: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對主犯罪,刑法規定應從重打擊,對其定罪量刑,按照其所參與的、組織的、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在刑法執行過程中,對其減刑、假釋應作從嚴掌握。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團或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也就是組織、領導作用)的犯罪分子。由此可見,首要分子包括兩類:一是在集團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二是在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六條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九十七條 本法所稱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團或者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法上的首要分子指的是什么?
在犯罪集團或者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首要分子必須是在犯罪集團或者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謂組織作用,主要表現為首要分子在集團犯罪中將其他犯罪分子組織在一起成為相對固定的犯罪集團,或者在聚眾犯罪中將其他犯罪人糾集在一起進行聚眾犯罪,策劃作用,主要表現在為犯罪確定目標,制定如何實施的方案和具體實施方法等,指揮作用,表現為在犯罪的各個階段,指使、命令其他犯罪分子去實施犯罪活動的過程。
刑法處理首要分子注意事項
根據《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首要分子、百度百科-刑法
首要分子和主犯區別
法律分析:主犯和首要分子的區別為:
1、概念不同,主犯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指在集團犯罪或者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導作用的犯罪分子;
2、量刑標準不同,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首要分子是嚴懲的對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一定是主犯么?
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也不一定都是主犯,之間不是對應關系。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團或者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而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
【法律分析】
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以犯罪集團存在為前提,在犯罪集團中既可以在幕前指揮,也可以在幕后指揮。有的只組織、指揮,并不親自去干;有的既領導,又親自動手去干。不論如何,首要分子都是犯罪集團的靈魂和核心,發起成立犯罪集團,策劃發展集團成員,主持制定犯罪計劃,指揮集團成員實施犯罪活動,在犯罪集團中起著決定性作用。所以,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要比其余主犯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和危險性,是在共同犯罪中從重打擊的對象。一個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是兩個以上,這主要看在犯罪集團中所起的是不是組織、指揮和策劃的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六條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