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沒財產糾葛能要損失費嗎
如果離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嗎?
很多的人在婚姻中都受到了嚴重的家庭暴力或者是語言暴力,這些暴力給當事人帶來了很大的精神傷害。因為在這一段婚姻中都是不好的經歷,所以很多的人就會想要離婚。不過在離婚的時候,考慮到自己在婚姻中所受到的精神傷害,一些人想要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精神損失費。那么關于如果離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嗎?以下是我的看法:
一、如果離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
如果自己在婚姻中確實是受到了很大的精神傷害,確實是受到了很多的語言暴力和家庭暴力的話。在離婚的時候,自己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的。因為盡管兩人是夫妻關系,但是如果做出了傷害對方的事情,法律上也是不被允許的。
二、不過要有充足的證據證實對方給自己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傷害
不過如果自己想要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精神損失費的話,僅僅是憑借自己的只言片語,對方是不會賠償的。在要求賠償的時候,自己一定要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另一方給自己造成了嚴重的精神傷害。只有這樣才能夠獲得合理的賠償,否則的話,所要經營神損失費是不會成功的。
三、在婚姻中的很多暴力,法院有的時候會忽略
不過在婚姻中,雙方之間發生的很多暴力行為,法庭上一般都會認為是感情糾紛。一旦被定性為感情糾紛,那么暴力方所受到的懲罰就會比較的小。所以即使自己在婚姻中受到了嚴重的精神傷害,可能法院有時候也會忽略。
關于如果離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嗎?以上是我的看法。那么你覺得離婚可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嗎?歡迎留言交流。
女方提出離婚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嗎
法律分析:女方提出離婚可以要求精神損失費,如果女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過錯,男方在婚姻中有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情形的,女方提出離婚時可以要求男方賠償精神損失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離婚了沒有共同財產,一方可以得到補償嗎
夫妻離婚時即使沒有共同財產,但是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要求補償或者賠償。具體包括以下三種情況:1、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制度。在夫妻一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況下,離婚時,另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2、家務補償制度。對于很多家庭中,一方辭去工作,在家照顧孩子的老人的情況,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3、經濟困難補助制度。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
溫馨提示,所以以上三種制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照顧無過錯方、為了家庭付出較多的一方,在訴訟離婚時可以主張以上內容。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女方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費嗎
離婚女方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費嗎
離婚女方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費嗎,在婚姻中如果女方為了照顧子女以及老人負擔了較多的義務,或者是男方存在過錯時,一旦離婚女方就可以要求男方給予補償,那么離婚女方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費嗎?
離婚女方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費嗎1
離婚可以要求賠償經濟損失費嗎
離婚不可以要求經濟損失賠償,《民法典》并沒有經濟損失費的相關規定,所以,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有約定或有證據證明,在法院審理的時候可以適當賠償。但是符合條件的,離婚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的途徑:
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離婚女方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費嗎2
一、民法典中女方要離婚能否索要金錢賠償
民法典規定,女方想要離婚時,可以提起離婚訴訟,而能不能索要賠償,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男方有過錯的,可以要求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起訴離婚應該注意什么
第一、 要準備好訴訟材料。在離婚訴訟中應該帶齊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等。由于原、被告所處的角度不同,準備的陳述材料也不同。作為原告,你應該根據你的訴求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防止合法權利得不到保護。
第二、核對證據時,要辨明真假開庭審理是整個訴訟的中心環節,每一步都不應疏忽。特別是在法庭核對證據階段,對于有利于對方但不符合事實的假證,必須及時揭露、批駁,并應提供新的證據來予以否定。需知證據是法院定案的依據,在證據問題上疏忽了,就會使自己陷于被動局面。當然,對這個問題要實事求是,不能無理辯三分。如果不利于自己的證據確鑿屬實,也應承認。因為真的終究是真的,不會因為自己進行反駁就會變成假的。
第三、說清楚訴求,從容應答在審理中一定要在如何向法院講清事實方面下功夫。除了要向法院提供證據和證據線索還要通過起訴或答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活動,把應該講的話全部講出來。還要注意學習法律,把話講到點子上。
離婚女方可以要求賠償損失費嗎3
一、離婚可以要求女方賠償損失嗎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現在經濟條件較差,法院會讓另一方適當幫助。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協商不成只能起訴。
在夫妻雙方同意行政離婚的情形下,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已達成協議,法律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不必進行干預;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則可以通過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1、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中,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二、賠償損失
1、離婚賠償條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2)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3)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4)請求人無過錯;
2、賠償標準:過錯賠償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直接經濟損失,可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民法通則》等法規予以確定;另一部分是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失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提出索賠數額,最終數額以協商結果或法院判決為準。
3、法律依據請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4、提出程序:如果無過錯方提出離婚賠償請求,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后也喪失了請求賠償的權利。如果有過錯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被告不同意離婚,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出離婚損害賠償。
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于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雖然婚姻法中規定在婚姻中沒有過錯的一方有權讓有過錯的一方進行賠償,但是前提是證明對方是有過錯的一方,證據一定要是實實在在的,不能單憑幾個聊天截圖或者是照片,一定是捉奸在床,或者在一起纏綿的視頻,否則法院不進行采納。
夫妻沒有共同財產離婚能得到補償嗎?
一、夫妻沒有 共同財產 離婚 能得到補償嗎? 如果對方沒有婚內過錯,雙方正常離婚沒有補償賠償的法律依據。 二、范圍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資 、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 知識產權 的收益; (4)因 繼承 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 遺囑 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 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 婚前財產 與 婚后財產 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 結婚 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 結婚登記 后,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三、特征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 未婚同居 、婚外 同居 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里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例如稿費,但并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系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么這筆稿費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 財產分割 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 證據 ,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 民法典 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 繼承法 處理。 夫妻在辦理 婚姻登記 手續后,雙方的收入都會屬于是共同財產,當雙方出現感情問題要辦理 離婚手續 時,也是需要將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情況達成一致時,就可以通過 協議離婚 的方式來辦理,否則也會需要通過 訴訟 等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
夫妻離婚,沒有共同財產,沒有房子,這樣女方能夠得到賠償嗎?
您好,1、如果對方有過錯,可以向他提起損害賠償。2、如果對方沒有過錯,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是判決離婚,只要你們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房產、工資或經管收入等),你都可以通過協議或訴訟分到你該得到的那一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夫妻離婚,沒有共同財產,沒有房子,這樣女方能夠得到賠償嗎?
能不能享受賠償,和共同財產及房子是沒有關系的,主要是看婚姻存續關系中一方的行為,和另一方有沒有過錯,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擴展資料:
除賠償外,也可以依法申請補償,補償條件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依法可以申請訴訟離婚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沒有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要求賠償,這要求合理嗎?急
如果你沒有過錯,就不存在賠償。
就算是女人照顧家庭多一些,但也只是在分配共同財產時才會適當補償女方。
這些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有明確法條的。
如果女方一定要賠償,那就讓她到法院起訴,法院要是判你賠,你再賠也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