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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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營養費怎么賠付
交通事故營養費賠付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
1、傷情明顯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
2、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可以依照當地的住戶均值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3、對于創傷或手術治療時流血較多;年老體衰負傷較重者;消化道功能問題者,如腸胃一部分或全摘除、肝部裂開或部份摘除、肝脹裂開或一部分或所有摘除等,需要提高營養費的金額。
營養費是由輔助治療而產生的費用,對于營養費的賠償通常需要有鑒定依據。根據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費用中,是包括營養費的。
交通事故起訴時限要視情況而定:
1、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
2、 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
3、 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交通事故開庭后多久才能拿到判決書需要分情況判斷:
1、 交通事故開庭后可能當天庭審就能判決,然后十天內發判決書;
2、 但也有可能擇期判決,在判決當天發判決書,所以時間不是確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般交通事故營養費怎么算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中的營養費怎么算的,一、交通事故中的營養費怎么算的交通事故中的營養費具體看有沒有醫院的加強營養的建議,一般是二三千元。交通事故中傷者的營養費應當以醫囑為準,醫囑上沒有“加強營養”的,一般不支持營養費。關于數額,一般是由法官根據傷者的實際情況酌定,也就是說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在珠三角地區,一般為500-1500元,也有判200元的。二、交通事故賠償要準備什么材料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保單銀行賬戶責任認定書維修發票賠償憑證如果涉及人傷的需要病例醫療發票傷者身份證涉及傷殘的還要傷殘鑒定書。應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傷者身份證、戶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證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3)門診病歷本;(4)醫院住院病歷;(5)醫療費發票、后續醫療費證明,殘疾輔助器具費發票;(6)關于休息誤工的醫療診斷證明、勞動合同、工資單或者收入證明、個人所得稅交稅證明,扣發工資收入證明(如果有);(7)關于需要護理的證明、護理費發票或收條;(8)交通費住宿費票據;(9)關于需要營養的診斷證明(如果有);(10)司法鑒定書和鑒定費發票(如果已鑒定);(11)未成年子女或年邁父母的戶口本、以及視情況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戶籍證明(如果有);(12)視情況提供其他材料。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營養費賠償標準多少一天
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為每天20-50元,具體營養費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和醫療機構意見確定。
如果傷情明顯較輕,不需要住院治療,一般不補償營養費。受害人受輕傷以上的,應當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自受害人受傷之日起至傷情基本恢復之日止。
營養費的認定:
1、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明顯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樣平常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
2、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必要額外增長營養,必要增強營養的期限等;
3、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
4、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以后可以選擇協商處理或者是報警處理報警處理以后由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如果有人員受傷需要做傷情鑒定,然后根據鑒定的等級以及雙方責任的大小要求相應的賠償。如果對方拒絕賠償,可以起訴處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如何計算
法律分析:
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此外,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交通事故賠償營養費標準為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營養費認定的根據是受害人傷情及傷殘的具體情況。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認定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對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作出的具體認定。公安機關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方面有人力、有經驗,由公安機關現場處理糾紛,有利于及時解決糾紛、方便群眾和降低訴訟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一、醫療賠償費用包括哪些費用:
1、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2、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3、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4、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等。
二、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2.無固定收入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3.無固定收入又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誤工費=誤工時間(天)*相同、相近行業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天/元)。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營養費如何賠付
法律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一般需要通過鑒定確定營養期,根據每天營養費標準乘以營養期即為對方應當賠付的營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題目的詮釋》第二十四條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社保補繳費、重新入職損失費、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費、暫時失業費。住院生活或采購費、返鄉跨省交通費、縣內交通費、跨縣交通費、護理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跑腿費、起訴取證跑腿費、差旅費、因傷服藥輸液對人體產生的危害或縫合傷疼費、各類復印費、衣物報廢或財產損失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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