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上門討債合法嗎(三人上門討債合法嗎知乎)
三人一起去公司找人討債違法嗎
法律主觀:
三人一起去討債如果沒有暴力或者辱罵等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就不違法,債權人討債應當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如協商、調解或訴訟等。當事人要起訴的,可以準備好起訴狀以及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三人一起去討債違法嗎
法律分析:三人一起上門討債違不違法要看三人采取的討債的方式是什么。如果三人是合理和平的與債務人協商,討論還款期限和方式的,不違法;如果采用暴力手段侵犯他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的,違法,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或非法搜查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上門催債屬于違法嗎
上門催收,只要是沒有侵犯債務人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就不違法。
上門催收不違法的方法有:債權人上門與債務人協商;邀請第三人作中間人,對雙方進行調解等。上門催債是催債的重要途徑,一般來說,如果有完備的債務憑據,只要不采取法律禁止的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上門催債就是合法的,并且這種情況下即使報警了,警察也會讓協商處理,警察是不能直接干涉經濟糾紛的。
上門催收違法的行為:拘禁他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威脅、恐嚇他人等。
當事人若是非法催收構成犯罪的,將承擔刑事責任。比如,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構成非法拘禁罪,會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一般情況下只要上門要債不侵犯債務人的財產權、人身權,不嚴重影響債務人的正常生活,就不違法。如果是態度強硬的債務人,可能會和債權人引發肢體沖突,很容易觸犯相關法律。
產生債務糾紛怎么辦
產生債務糾紛的解決辦法具體如下:
1、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
2、債權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并經調解達成協議。對于簽訂協議后債務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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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的第三方上門催收,請問這合法嗎
委托行為本身合法。但是具體到具體案件中,需要看委托范圍,上門催收行為是否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六條 定義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條 委托范圍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三百九十八條 委托費用
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
第三百九十九條 受托人服從指示的義務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百零九條 受托人的連帶責任
兩個以上的受托人共同處理委托事務的,對委托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百一十條 任意解除權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四百一十一條 委托合同的終止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委托合同終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條 委托人的后合同義務
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第四百一十三條 受托人死亡后其繼承人等的義務
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上門催收合法嗎
催收上門是否屬于合法,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只要不是暴力催收,上門催債就是屬于合法的;
2、如果采取暴力和威脅以及恐嚇等手段上門催收,干擾到他人正常生活的,是會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處罰。
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標準,具體如下: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手段惡劣的;
2、非法搜查引起被搜查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造成財物嚴重損壞的;
3、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與涉嫌犯罪無關的人身、場所非法搜查的;
4、3次以上或者對3人戶以上進行非法搜查的。
非法搜查罪的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客體要件:非法搜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隱私權;
2、客觀要件:非法搜查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搜查他人身體和住宅的行為;
3、主體要件:非法搜查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非法搜查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不能由間接故意或者過失構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