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租的錢該歸誰(房屋轉租后的租金歸誰)
我租別人轉租的房子錢給誰
法律分析:房東,承租人的擅自轉租是沒有合法根據的,其收益是基于出租屬于出租人所有的房屋而獲得,構成對出租人合法權利的侵害,屬不當得利,轉租人應將所獲不當得利返還于受損失的出租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非法轉租的租金收益歸誰
法律主觀:
房屋轉租的租金一般是會歸承租人所有的。房屋承租人和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會按時支付租金給出租人。但是在租賃期限內因占有、使用租賃物所獲得的收益,都歸承租人所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條在租賃期限內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轉租房子押金歸誰
房屋在轉租或者是直租時都是需要交納押金。那么轉租房子押金歸誰呢,租房需要考慮哪些問題?帶著這些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轉租房子押金歸誰:
承租人擅自轉租是沒有合法根據的,因為他的收益是通過轉租出租人的房屋所獲得的,因此轉租人應將押金返還于原始的出租人;房屋轉租都會存在轉租收益的問題,若合法轉租收益一般都歸承租人所有,除合同另有約定外。
租房需要考慮哪些問題:
1、上班是否便利
租房子時,千萬別只考慮價格,還要看周邊的交通否便利。最好跟公交車站、出租車站、地鐵站的距離要近,這樣上下班都很方便。
2、房間的通風與采光
看房子時還要注意房屋的通風和采光問題,包括晾曬衣服的問題也要注重,長期租住在沒有陽光的房子里,不僅影響心情,且容易滋生細菌,影響身體健康。
3、房子的價格
租房子時,雖說地段重要,但是價格也是需要考慮的。所以在陌生地方租房子一定要多對比幾家的價格,以便于選擇到最為合適的房子。
4、仔細觀察周邊環境
租房子要看房子周邊的環境,如安全方面,觀察家中的門窗是否牢固,別人是否能輕易進來。如房子是否靠近集市,吵鬧影響正常生活。最好選擇治安環境好地方,最好在出租前通過網上多了解所要出租房子周邊的情況。
總結:以上就是為大家介紹的轉租房子押金歸誰和租房需要考慮哪些問題的相關內容,希望能為有需要的朋友帶來幫助,后期如果還需要了解更多的相關知識,歡迎關注齊家網。
房屋轉租的租金歸誰
法律主觀:
房屋轉租的次承租人交納的租金歸承租人,同時承租人需按照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交納押金。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條的規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條 在租賃期限內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轉租的錢給房東還是承租人
法律分析: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房屋轉租的租金是誰的
房屋轉租的租金一般是承租人的,由于承租人已經向出租人支付了租金,所以轉租的租金歸承租人所有;但是如果承租人未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而是約定轉租租金直接歸出租人的,按其約定處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