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誤診可以索賠的規定都有哪些
醫療誤診賠償項目有哪些
法律主觀:
醫院誤診在日常生活中也偶爾出現。醫院誤診是出現在醫生執業過程中的,大多是醫生的過失導致的。那么,患者在遇到醫院誤診后應該及時搜集所有病例,一般包括一日清單,費用詳情單,診斷證明,住院證,出院證,住院病案首頁,入院記錄,病程記錄,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輸血治療知情同意書,特殊檢查、特殊治療同意書,病危、重通知書,醫囑單,輔助檢查報告單,體溫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病理資料等,對病歷、醫療實物、監控等予以封存,并加蓋醫院印章。
醫療機構有過錯的,依據過錯程度,需要承擔患者的以下賠償項目:第一,醫療費;第二,誤工費。第三,護理費;第四,交通費;第五,住宿費;第六,住院伙食補助費;第七,必要的營養費;如果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如果造成死亡的,還需要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精神撫慰金等。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
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醫生誤診可以索賠的規定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如果醫生誤診可以申請什么樣的賠償
法律主觀:
侵權法 的相關規定 首先發生了 醫療糾紛 ,需要醫院進行賠償的時候,依據的是我國的 民法典 的相關法律,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中,有著明確的規定,患者在醫療治療的過程中,沒有按照當地的醫療水平進行治療的,后續又造成患者傷害的,醫院需要一定的賠償和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在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中也說明了,醫院造成患者 人身損害 的,是需要賠償交通費,治療費和后期的一個 護理費 用,如果因為傷害造成了收入的減少,也是需要適當的進行一個賠償的。另外在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中有說明,如果給他人造成了精神方面嚴重的損害,是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失。 患者及家屬如何保障自己 患者發生了醫療糾紛之后,首先要像其主管部門或者是醫療相關機構進行一個投訴,并要求進行查處要求,并將用過的醫療相關器材進行一個封存,如果涉及到病人死亡,還需要及時保護尸體,并且要求鑒定。 1.妥善保管原始的資料,一切有關于患者的資料都要進行封存,防止病例有涂改,銷毀等被人弄虛作假,然后相關的部門或者是醫療機構進行調查。 2.如果是情況不嚴重的,可以讓病人和醫院自行協商解決,如果病人和家屬不接受,可以到醫院的投訴辦公室進行一個反應,請求和領導進行溝通。 3、如果和醫院的協商未能解決,患者可以進行 醫療事故 的鑒定。 4.患者對鑒定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到法院提起 訴訟 。 醫療鑒定的費用:在我國的也有專門的 司法鑒定 的法律,是由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司法堅定收費管理辦法和司法堅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根據法律規定,尸體解剖價格為2500-6000元不等, 傷殘 程度堅定為700元/列 ,精神狀態檢驗600元/列,醫療糾紛每列鑒定是4300元。 首次鑒定和后續鑒定的發費用是不一樣的。首次鑒定的費用如果醫學專家在7人以上的,按照市級需要2200元/次,省級的鑒定是3200元/次,7人以下的專家組市級首次是1700元/次,省級是2200元/次。如果鑒定是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的,是需要交納鑒定費,由雙方協商繳納。如果是由衛生部門移交進行的鑒定,費用是提出 醫療事故鑒定 人的先繳納費用,等到后續的結果出來后,在根據責任,由誰來出這筆鑒定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人身的財產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醫院誤診的賠償標準有哪些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醫院存在誤診,且與損害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則醫院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其賠償項目如下: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6、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醫療損害責任歸責原則和責任承擔主體】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