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有哪些(行駛證和駕駛證丟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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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和行駛證有什么區別
一、駕駛證和行駛證有什么區別
1、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在于:
(1)類型不同。駕駛證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2)用途不同。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
(3)內容不同。駕駛證記錄著駕駛員的個人信息、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檔案編號、有效起始日期。行駛證記錄著車牌號碼、車輛類型、該車主人的個人名稱、住址、車輛的品牌型號、使用性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二、考駕照的流程是什么
考駕照的流程如下:
1、報名,體檢;
2、進行科目一理論考試;
3、進行科目二場地考試;
4、進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5、進行科目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
6、領取駕駛證。異地分省內異地和省外異地,省內異地不需要暫住證,省外異地需要暫住證。
駕駛證與行駛證的區別
一、駕駛證與行駛證的區別
1、兩者區別在于:
(1)類型不同:駕駛證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2)用途不同: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
(3)內容不同:駕駛證記錄若駕駛員的個人信息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檔案編號、有效起公日期。行駛證記錄著車牌號碼、車輛類型、該車主人的個人單位名稱、住址、車輛的品牌型號、使用性質。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并監制。
二、駕駛證和行駛證弄丟了應該怎么辦
1、行駛證滅失或者丟失,機動車所有人應填寫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申請,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機動車行駛證.
2、申請補領機動車行駛證的機動車,必須在車輛定期檢驗周期內,超過檢驗周期的,按機動車定期檢驗有關規定執行。
3、根據相關規定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聲明。
4、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5、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后,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6、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
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
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如下:
1、對象不同:駕駛證對象是駕駛員,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對象時機動車,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2、用途不同: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辦理高鐵票、火車票購買等。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以及保險索賠憑證。
3、內容不同:行駛證記錄著車牌號碼、車輛類型、該車主人的住址等。駕駛證記錄著駕駛員的個人信息、準駕車型、有效起始日期等。
行駛證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放的準許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證件,是證明汽車合法可上路行駛的重要證件。記錄有車輛的號牌號碼、車輛類型、所有人、住址、品牌型號、使用性質、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注冊登記日期、發證日期等信息。
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有哪些
一、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有哪些
1、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如下:
(1)對象不同。駕駛證是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2)用途不同;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辦理醫院掛號、火車票購買等業務;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
(3)內容不同。行駛證記錄著車牌號碼、車輛類型、該車主人的個人名稱、住址、車輛的品牌型號、使用性質;駕駛證記錄著駕駛員的個人信息、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檔案編號、有效起始日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二、c1駕照怎么考
c1駕照考試如下:
1、報名、參加科目一理論考試;
2、接下來要考科目二,科目二考試內容包括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直角轉彎;
3、科目三為路考,就是上路駕駛,屆時考官會在副駕駛上觀摩打分,科目三考試包括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增加的項目包括加減擋位操作、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3個考試項目;
4、科目四理論知識;
5、領取駕照。
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
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如下:
1、類型不同,駕駛證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2、用途不同,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
3、內容不同,駕駛證記錄著駕駛員的個人信息、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檔案編號、有效起始日期。行駿證記錄著車牌號碼、車輛美型、該車主人的個人(單位名稱、住址、車輛的品牌型號、使用性質。
相關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行駛證和牌照是車輛上路的必備條件。
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
一、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
1、行駛證和駕駛證有三點區別,分別是:
(1)對象不同,駕駛證是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2)用途不同。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辦理醫院掛號、火車票購買等業務。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
(3)內容不同,行駛證記錄著車牌號碼、車輛類型、該車主人的個人(單位)名稱、住址、車輛的品牌型號、使用性質。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八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C1駕駛證駕駛超范圍的車怎么處罰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
行駛證是證明機動車輛的證上記錄著車牌號碼車輛類型該車主人的個人單位名稱住址車輛的品牌型號使用性質車輛出廠的技術數據和證件的發證日期等相關信息駕駛證是司機駕駛機動車輛的駕駛證明,證上記錄著駕駛員的;法律分析駕駛證與行駛證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內容1類型上的不同駕駛證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而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境內道路上行駛的相關法定證件2用途上的不同駕駛證是可以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行駛證則;駕駛證和行駛證都與車輛有關,很多車主分不清駕駛證和行駛證,那么駕駛證和行駛證有什么區別呢1類型不同駕駛證是允許駕駛員駕駛某類車輛的法律憑證,比如A級別的駕駛證和C級別的駕駛證的準駕車型不同而行駛證是;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主要有3點類型不同用途不同以及內容不同第一類型不同,駕駛證指的是允許駕駛機動車的法律憑證,又稱為“駕照”而機動車行駛證,則是準予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駕駛證的持有。
駕駛證和行駛證區別如下一定義不一樣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機動車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起到的是一個識別的功能,里面;駕駛證和行駛證不一樣,兩者區別如下一定義不一樣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是證明持證本人有駕駛相應車型的證件,上面的內容有駕駛證號,有效如期,準駕車型等;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在于1類型不同,駕駛證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2用途不同,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保險索賠;而購買機動車繳納相關保險,填寫相關文件后即可獲得行駛證駕駛證是司機可以駕駛該機動車輛的證明而行駛證是機動車輛的“身份證明”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九條初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填寫。
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是類型不同,駕駛證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是1對象不同機動車駕駛證對象是駕駛員,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對象是機動車,是準予機動車在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2用途不同機動車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辦理;行駛證和行車證沒有區別行駛證又叫行車證,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中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由車輛管理中心辦理,用于辨別車輛信息的真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分析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在于1兩者的對象不同行駛證指的是準許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一種法定證件而駕駛證是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是一種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2兩者的用途。
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是1對象不同,駕駛證對象是駕駛員,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對象時機動車,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2用途不同,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辦理高鐵票火車票;一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1行駛證和駕駛證有三點區別,分別是1對象不同,駕駛證是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1類型不同2用途不同3內容不同駕駛證指允許駕駛機動車的法律憑證,又稱為駕照,而機動車行駛證,則是是準予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駕駛證的持有人,可以拿著駕駛證開不同的。
駕駛證跟行駛證有什么區別?
駕駛證是注明有駕駛相應車型的證件,而行駛證時說明車輛的有效證件,兩個是不同的證件。
一、駕駛證
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是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是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經過學習,掌握了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術后,經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核發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駕駛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副頁》主成,證上記錄著駕駛員的個人信息、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檔案編號、有效起始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據公安部發布的《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范》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為分級制,共有A1、A2、A3、B1、B2、C1、C2、C3、C4、D、E、F、M、N、P15個級別。
駕駛證的獲得:報考駕校,通過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的考試。
二、行駛證
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有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準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信息。
行駛證的獲得:購買機動車,繳納車輛購置稅,繳納交強險,填寫相關文件。
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
駕駛證是證明持證本人有駕駛相應車型的證件,上面的內容有駕駛證號,有效日期,準駕車型等。行駛證是證明對應車輛的有效證件,上面內容有車牌號碼,車主姓名,車型。發動機號,底盤號等,兩證需要結合使用。
簡言之,駕駛證是駕駛人的身份證,行駛證即是駕駛車輛的身份證,遇執法者查驗時,你得出示所駕車輛的有效行駛證和有效機動車駕駛證,而且行駛證的車輛類型記錄必 須與駕駛證的準駕記錄相符,方可上路。
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
1、對象不同:
駕駛證是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2、用途不同:
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辦理醫院掛號、火車票購買等業務。
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
3、內容不同:
行駛證記錄著車牌號碼、車輛類型、該車主人的個人(單位)名稱、住址、車輛的品牌型號、使用性質。
駕駛證記錄著駕駛員的個人信息、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檔案編號、有效起始日期。
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于違規行為,無論是沒有領取《機動車行駛證》還是忘記隨身攜帶。
《機動車行駛證》上“車主姓名”一欄不僅僅是姓名的問題,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保險索賠憑證。
對于辦理了保險的機動車輛,如果發生了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機動車行駛證》,而且是有效的行駛證(即按時參加了年度檢驗),保險公司才有可能理賠。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駛證,即使在保險有效期之內,保險公司也將拒絕賠償。
在司法實踐中,對于駕駛證和行駛證的辦理和處理情況,應當由司法機關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特別在車輛在行駛的過程中,兩種證件都是必須在完備的,具體情況下如果相關證件丟失的情況下,則必須在補辦完畢后才可以再次上路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行駛證與駕駛證的區別?
行駛證和駕駛證的區別在于:
1、類型不同
駕駛證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2、用途不同
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
3、內容不同
駕駛證記錄著駕駛員的個人信息、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檔案編號、有效起始日期。行駛證記錄著車牌號碼、車輛類型、該車主人的個人(單位)名稱、住址、車輛的品牌型號、使用性質。
行駛證的用途:作為保險的索賠憑證、動產權證明。
駕駛證的用途:在一般的情況下可以作為身份證來用。
擴展資料
關于行駛證
機動車行駛證是準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注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注的證芯。
行駛證主頁正面文字顏色為黑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字體為12pt黑體,位置居中;
“號牌號碼”、“車輛類型”、“使用性質”、“所有人”、“住址”、“品牌型號”、“發動機號碼”、
“車輛識別代號”、“注冊日期”、“發證日期”等文字。副頁正面文字顏色為黑色。“號牌號碼”、“核定載人數”、“檔案編號”、“整備質量”、
“總質量”、“核定載質量”、“外廓尺寸”、“準牽引總質量”、“備注”、“檢驗記錄”等文字。
關于駕駛證
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
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于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這說明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
駕駛車輛的許可是通過駕駛證的核發來實現的。這表明了獲取駕駛證是一種具有一定格式的行為,必須有專門機關來核發。在國際上,對駕駛證的定義為:“為了駕駛汽車,主管當局發給的許可駕駛車輛的證明文件”。(摘自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關于勸告汽車司機批準方式的最低統一規則》)
我國對駕駛證的定義為: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經過學習,掌握了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術后,經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核發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行駛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