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未婚先孕的規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對財產的規定是什么呢)
婚姻法對非婚生子女的規定有哪些?
隨著《 民法典 》(2024年1月1日起實施)頒布,《 婚姻法 》將廢止。 非婚生子女 是指父母雙方在不具有法律所承認的婚姻關系的情況下生下的孩子。大部分人對 未婚生子 這種做法并不認可,自然的,也會對未婚生子女存在嚴重偏見, 但是這一類孩子也同樣需要被 撫養 并且依法平等的享有受法律保護的權利,那么在我國 《民法典》對非婚生子女的規定 有哪些? (一)《民法典》非婚生子女規定: 一、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二、在 離婚 之訴中,對 子女撫養 問題,應當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三、《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以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準許。 (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其中最根本的一條便是: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完全相同。兩者不論是在法律地位還是生活上都是平等的個體,應當享受到同等的權利和保護,并同樣的盡到子女的義務。
新婚姻法未婚先孕的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新婚姻法未婚先孕的規定是:其屬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其男女雙方之間的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但是其子女雖屬于非婚生子女,依法與婚生子女具有平等的權利。其依然與子女是具有父母子女關系的,應當履行撫養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2024未婚先孕處罰規定
一、2024未婚先孕處罰規定是什么
1、未婚先孕的小孩上戶口不會被罰款。對于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籍居民,非婚生育的,可以由本人或者是監護人出示父母的戶口本、孩子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書和非婚生育說明。按照與父母自愿安排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且無戶口的居民,還需要提供有資質鑒定機構出示的親子鑒定證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二、準生證辦理流程有哪些
1、拿夫妻雙方的戶口和身份證,男方單位出具婚育情況證明;
2、一般在男方戶口所在地辦事處或公司的人事部門辦理《生育服務證》,即準生證,如在外地務工,必須回家才能辦理。男女雙方婚后應當及時到戶籍所在地拿著結婚證把婚姻狀況未婚的改成已婚,以方便準生證的辦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動人口,國家專門有政策,方便流動人口辦理生育服務證。
關于全國未婚先孕的法律法規
我國《民法典》中沒有對未婚先孕處罰的規定,未婚先孕屬于違法生育,應該在各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