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什么)
著作權的轉讓有什么特點?
著作權的轉讓,是指著作權作為一項財產權,包括復制權、發行權、展覽權、公開表演權、播放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整理權和注釋權等或者是其中的任何一項或幾項權能,從一個民事主體合法的轉移到另一個民事主體支配下的行為。那么著作權的轉讓有什么特點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就帶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著作權轉讓特點1.著作權的轉讓的對象僅限于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是帶有人身性質的權利,因而其本身是不可轉讓的,永遠屬于著作權人所有;著作權轉讓的是著作財產權中的一部分或全部。2.著作權轉讓與作品的載體所有權無關,也就是說著作權的轉讓,并非作品原件物權的轉讓。如果轉讓行為涉及對作品原件的使用,在使用完畢后,應當將該作品原件返還原著作權人或原件的合法所有人。比如,轉讓小說出版權,受讓人在用完小說手稿之后,應當將手稿返還原著作權人或手稿之物權所有權人。3.著作權的轉讓與著作權許可使用有嚴格的區別。著作權許可使用不改變著作權的主體,著作權轉讓則發生著作權主體的變更;著作權被許可使用人必須依賴于許可人權利的存在才能對抗第三人,著作權受讓人則可以獨立地以自己的著作權對抗第三人的侵犯。4.著作權轉讓的權利內容可以有多種選擇。比如,就一部小說而言,著作權人可以將其不同藝術形式的改編權轉讓給不同的人,也可以將其不同文字的翻譯權轉讓給不同的人,還可以把其在某一地區復制發行作品的權利轉讓他人。5.轉讓著作財產權的行為,應當視為著作人身權同時行使完畢。通常著作人身權是不能轉讓的,但在實踐中,作者以外的著作權人行使著作財產權時總是要遇到著作人身權問題的困擾。在這種情況下,應當認為在著作財產權被轉讓以后,與行使該項著作財產權有關的著作人身權,已經由原著作權人用盡。6.著作權的轉讓是一種重要的民事行為,要涉及雙方當事人多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問題。為保障轉讓的公平與真實合法,我國和大多數國家的著作權法要求,轉讓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7.著作財產權轉讓究竟是全部轉讓,還是部分轉讓,以及轉讓的地域范圍,應當依照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加以約定。如果著作財產權轉讓合同約定不明確的,法律應當推定未轉讓,以避免爭議。8、著作權轉讓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每轉讓一次著作權,就新增加一個著作權主體,因此,在一件作品上可以同時存在包括作者在內的多個著作權主體。
著作權轉讓的概念
法律主觀:
著作權人將著作權進行轉讓的概念包括:著作權轉讓是指依法享有著作權的人,與其他人基于自愿原則,就著作權中的財產性權利轉移發成協商,依法訂立書面轉讓協議,并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法律行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二十五條
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
與著作權人訂立專有許可使用合同、轉讓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著作權轉讓稅收標準是怎樣的?著作權受保護對象有哪些?
著作權轉讓稅收標準是怎樣的?著作權受保護對象有哪些?著作權的對象是作品,作品的作者卻不一定是享有著作權的人,有可能是法人或其它組織。著作權可以通過繼承、轉讓、買賣、贈送等手段獲得。那么著作權轉讓的稅收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著作權轉讓稅收標準是怎樣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六)款規定,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同時條例還明確規定,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規定,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拍賣取得的所得,應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 800元(轉讓收入額4000元以下)或者20%(轉讓收入額4000元以上)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適用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1-20%)×20%。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若干項目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字〔1994〕002號)的規定,個人轉讓著作權,免繳營業稅。著作權受保護對象有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四)美術、建筑作品;(五)攝影作品;(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計算機軟件;(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關于著作權轉讓稅收標準是怎樣的?著作權受保護對象有哪些?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著作權轉讓,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專業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關于著作權轉讓說法正確的有
著作權轉讓都有一定期限、著作權轉讓的對象僅限于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1、著作權轉讓都有一定期限:著作權轉讓有期限,根據雙方約定的期限確認,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著作權的法定權利保護期限。
2、著作權轉讓的對象僅限于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著作權中的著作人身權與作者的人格利益緊密相關,具有永久性、不可剝奪性,不能轉讓。
著作權中的署名權可以轉讓嗎
法律主觀:
根據《 著作權法 》第十條規定,署名權屬于著作人身權,不得放棄和轉讓。 著作權轉讓 的對象是財產權。 從另一個角度講,著作人身權,特別是署名權的行使和保護,不僅關系到作者的權益,也會影響到社會公眾利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轉讓有哪些特征
法律分析:著作權轉讓的特征:1、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財產權;2、著作權的轉讓導致著作權主體的變更;3、著作權的轉讓與作品載體所有權無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五條,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作品的名稱;(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三)轉讓價金;(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五)違約責任;(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著作權的轉讓具有什么特征
法律分析:著作權轉讓的對象是財產權。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說著作權的內容分為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因創作作品而依法享有的與作品相關的人身權利。這種人身權與作者的人格利益緊密相關,具有永久性、不可剝奪性,自然不能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第二十五條 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一)作品的名稱;(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三)轉讓價金;(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五)違約責任;(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七條 許可使用合同和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