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的對象有哪些(無期徒刑的罪名有哪些)
無期徒刑的對象是什么
無期徒刑的對象如下:
1、無期徒刑主要適用于那些不必判處死刑,而又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罪行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
2、無期徒刑主要適用于部分性質最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的犯罪。在刑法分則中,規定適用無期徒刑的共有兩種情況,一是凡規定有死刑的條文,一律把無期徒刑規定為可選擇的法定刑。二是如果將有期徒刑規定為最高期限仍嫌短的,則把無期徒刑規定為法定刑。
無期徒刑最低服刑期限一般是多久
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判決宣判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后,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六條
【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行】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無期徒刑的適用對象是什么
法律主觀:
無期徒刑適用下列對象:
1、依據法律不必判處死刑,而又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罪行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
2、部分性質最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的犯罪。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無期徒刑適用對象的限制
無期徒刑的適用對象:不需要判處死刑、死緩,但罪行嚴重、需要予以終身監禁的犯罪分子。具體的情況有例如犯資敵罪的,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例如犯劫持航空器罪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第一百一十二條
戰時供給敵人武器裝備、軍用物資資敵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二十一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的,處死刑。
無期徒刑適用對象?
無期徒刑的適用對象: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無期徒刑主要適用于罪不至死,但社會危險性較大、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觸犯了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或嚴重的經濟犯罪等重大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六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七十八條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第八十條
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從裁定減刑之日起計算。
無期徒刑適用什么情形適用對象有哪些
法律主觀:
這些情形適用無期徒刑:
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決的,犯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其他嚴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無期徒刑;
2、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緩期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減為無期徒刑;
3、無期徒刑主要適用于部分性質最嚴重、社會危害極大的犯罪。
《刑法》第五十條第一款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法律客觀:
《刑法》
第五十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后,減為無期徒刑;
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執行死刑;
對于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
判處無期徒刑的對象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對象,主要是一些不必判處死刑,而又需要與社會永久隔離、罪行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認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立功表現的,可獲得減刑,因此無期徒刑并不是關一輩子。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十三條
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六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什么是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是指剝奪犯罪人終身自由并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是我國刑事處罰的主刑之一,沒有刑期限制,需要滿足一定的犯罪情節以及犯罪后果才能被判處。它是自由刑中最為嚴厲的刑罰方法,只適用于嚴重的犯罪。
盡管從法律規定與理論上說,無期徒刑是剝奪終自身自由,但由于法律同時規定了減刑、假釋、赦免等制度,故而事實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人很少有終身服刑的。
適用對象:刑法對非常嚴重的犯罪(主要是針對嚴重犯罪的結果加重犯、情節加重犯等)規定了無期徒刑,規定的方式主要表現為兩種情況:一是對于規定了死刑的犯罪,一般同時規定將無期徒刑作為選擇刑(個別條文例外);
二是將無期徒刑規定為法定刑中的最高刑,在這種情況下同時規定將較長的有期徒刑作為選擇刑。一方面,由于對于未成年人不得判處死刑,所以,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極其嚴重的,才可以適用無期徒刑。對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罪一般不判處無期徒刑。
刑罰特征:
1、無期徒刑屬于自由刑,剝奪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將犯罪分子關押在一定的場所,使其沒有人身自由。
2、羈押時間不能折抵刑期。由于無期徒刑沒有刑期可言,因此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存在折抵刑期的問題;由于判決確定以前先行羈押并不是“實際執行”,故羈押時間也不能計算在作為減刑、假釋前提條件的實際執行刑期之內。
3、無期徒刑的基本內容也是對犯罪人實行勞動改造。根據刑法第46條的規定,被判處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具有勞動能力的,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刑法規定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人可以減刑、假釋,也在于促使犯罪人積極改造。
4、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根據刑法典第57條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