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人員離職帶什么材料(離退休人員包括離職人員嗎)
離職需要拿什么文件材料走
法律主觀:
(1)需要備案的材料:① 離職申請 (須按手印) ;② 《離職交接表》 (離職者、接手人、 監督交接者、交接涉及的其他人員共同簽字) ;③ 《交接報告》 (離職者、接手人、監督交接 者共同簽字) ;④ 薪資 清算 單(離職者、制表者、財務、部門負責人等共同簽字,公司和個 人各留存一份) ;⑤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 離職手續 辦理完后單位出具此證明) 。 (2)工作節點:① 面談:得知員工擬離職的第一時間;② 工作交接:依據工作性質確定 時間(作為離職薪金結算的必要條件) ;③ 離職薪金結算:原則上按統一薪資發放時間;④ 個人人事檔案領取:離職薪金結算后一個月內; ⑤ 減員:異動為離職當月, 社保 為離職次月。 (3)流程:申請(離職者) → 離職面談(單位負責人或單位 HR 或其他指定人員) → 工 作交接(接手人、單位指定監交人) + 財務事項核實(單位財務負責人) + 行政物品類交 接(單位 HR 或其他指定人員) → 批準(單位負責人) → 核實材料和遺留事項(指定人員) → 審核、審批(根據崗位性質按權限進行審核、審批) → 離職薪金清算(單位 HR 、財務人 員、其他指定人員) → 領取個人檔案資料(離職者、檔案保管者) → 社保減員、人資數據統 計(HR 或其他指定人員) (4)注意事項:① 離職包括有機流失、無機淘汰兩種情況,建議做好溝通,均由個人提 出離職申請;② 溝通:各單位在員工提出離職第一時間與 HR 及相關人員溝通(離職面談、 崗位補充預警、客戶交接等) ;③ 離職面談:依據具體情況確定責任人進行離職面談(各單 位可自行組織) ;原則上,所有員工離職需由 HR 進行離職面談;④ 渠道、客戶關系銜接:電話銜接或根據需要帶領至客戶處銜接(這點對掌握客戶資源的人尤其重要) ;⑤ 財務事項 核實:含個人賬目、業務客戶應收款 / 欠款 等;⑥ 薪資結算:離職員工當月工作 15日內,可 不進行月度職責薪資考核,只與考勤掛鉤;超過 15日需進行月度職責考核,原則上需依據 考核結果及考勤結算薪資(各單位可靈活掌握) ,無 “ 離職交接表 ” 不結算離職薪資;⑦ 個人 人事檔案領取:確定完成離職手續并無遺留問題后,領取個人人事檔案,無 “ 離職交接表 ” 不發放個人人事檔案;⑧ 材料提報:提報書面材料的同時,一并提報電子版材料。
為什么退休了還要辦離職手續
法律主觀:
工作的人都知道,很少有人能在一家公司一直干下去,辭職相信是每個人都要面對的問題。一、退休離職手續如何辦理退休離職人員應當辦理退休手續:1、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繳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基金征繳科申報退休停繳,打印養老保險清單。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需呈報材料:1、職工檔案。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3、二代身份證原件。4、企業職工退休核準表。二、自動離職有工資嗎自動離職、擅自離職的含義是相同的,都是指勞動者不向用人單位打招呼,隨意脫離所在工作崗位和所在單位的行為。這種不辭而別的行為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常常會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也往往要追究該勞動者的責任。用人單位對擅自離職的職工可按曠工處理,給予除名。按照國家規定,自動離職的勞動者不享受任何待遇。三、自動離職公司有權利不發所有工資嗎1、勞動法規定,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勞動后,就相應地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這是勞動法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之一。因此,我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須為你支付工資,如果不支付工資,是違法的。2、而即使是自動離職,但畢竟你是為公司工作過,同樣需支付你工資。公司可因你的自動離職作適度的工資扣減,但這必須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規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規章制度經民主程序討論經大部分職工認可,進行公示,員工入職有進行培訓并簽名確認等,或者勞動合同中有約定。否則公司就不能隨便扣減員工工資,因為公司沒有行政處罰權。而至于扣減工資,一般不能超過20%,或扣減后所剩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3、對于辭職,一般有以下兩種方法:第一,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以用人單位存在嚴重過失為由提出辭職,比如沒簽勞動合同,沒購社保,拖欠或克扣工資,規章制度嚴重違反國家制度或嚴重損害員工利益等。這種辭職可要求給予經濟補償。(對于你急辭職工,建議取這種方法)第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只要員工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作出離職,即使公司不批準并不進行工作交接,于三十天后,員工照樣可以正常辭職。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能給大家解答心中的疑問。他們一天24小時在線,能隨時為大家解答法律疑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條
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退休人員需要辦理離職手續嗎
退休人員需要辦理離職手續。
因為涉及到養老保險的領取。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繳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基金征繳科申報退休停繳,打印養老保險清單。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需要呈報材料如下: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準表。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6%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退休后返聘人員,辭職是怎么個流程?一般需要辦什么離職手續?
退休后返聘人員,與單位之間是沒有勞動合同的,也就是沒有勞動關系,所以不需要辭職流程,只需要和單位協商一致就可以。
辦理退休手續,開始享受基本養老待遇后,勞動者同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就終止了。這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第(二)項情形,屬于勞動合同的法定終止情形。因此退休的職工返聘是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保護的,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擴展資料:
退休后不論是留在原工作單位繼續工作(即通常所說的返聘),還是去其他工作單位工作,同工作單位之間的關系都將不再作為勞動關系處理,不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既不享受勞動者的權利,也無須盡勞動者的義務。
這種情形,一般會作為勞務關系,辭職的條件就得根據后來雙方的約定處理。如果雙方沒有就此進行約定,應當給對方一個合理的期限,約定的時間或者合理期限到達后,工作單位應當同意個人離開,雙方結清包括報酬在內的各項債權債務。
在勞動關系中,工傷保險是法定基本社會保險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強制性。然而,在聘用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之間建立的勞務關系,法律則沒有規定其可以加入工傷保險。
而在實際生活中,聘用單位往往是不予辦理與工傷保險類似的商業保險的,日后,一旦返聘人員因工作造成人身傷害,由此產生的損害費用的承擔主體便成為了糾紛高發區。
勞務關系解除時經濟補償問題勞動關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經濟補償。但在返聘人員與聘用單位間存在的勞務關系則不存在經濟補償的規定。基于此,聘用單位與返聘人員間解除勞務關系時,不應當再享有經濟補償。
因為退休員工不屬于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即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勞動合同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退休返聘
退休人員需要辦理離職手續嗎
法律分析:需要辦理退休手續,因為涉及到養老保險的領取。
1、養老保險金按時足額繳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基金征繳科申報退休停繳,打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需呈報材料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準表。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如何辦理退休人員離職手續
勞動者退休手續辦理流程:
1、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金繳納至退休當月,由企業勞資工作人員到社會保險中心退休管理科(或養老待遇福利科)申報退休停繳,打印養老保險清單。
2、企業勞資人員呈報所需材料,進行退休審批。
需呈報材料:
1、職工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二代身份證原件;
4、企業職工退休核準表;
5、社會保險繳費發票。
3、退休金計算方法
3、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基本養老金每年七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4、法定退休年齡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準,《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并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準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