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后最快多久開庭(法院立案后最快多久開庭審理)
法院立案后多久開庭
法院立案受理以后,按照實際情況來看原告方立案后一般需要一個月左右才能開庭。因為法院立案以后5日孫豎卜內要將原告所提交的起訴狀副本等材料發送給被告,被告方應當在收到法院發送的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提交答辯狀,法院在收到被告方提交的答辯狀后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郵寄給原告,另外被告還擁有一個月的舉證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
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則穗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纖吵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開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法院立案后多久開庭
法院立案后的開庭時間需視情況而定:
1、刑事案件,法院接到人民檢察院,移交到法院的刑事案件以后,一般簡易程序在一個月內要開庭;
2、民事案件法院受理立案以后,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
3、行政訴訟案件法院接到起訴以后,也是一般一個多月之內要開庭。
當事人如何申請延期開庭
當事人申請延期開庭的方式如下:
1、當事人確出現無法克服的事由,因而使出庭十分困難或不可能。當事人具備正當理由,可以在開庭以前向讓核仲裁庭說明,并提供有關的證明;
2、坦斗掘當事人發現仲裁員有可以申請回避的法定情形的,可以說明理由,在首次開庭前向仲裁庭提出。如果在開庭后發現上述法定情形,可
以在開庭終結前向仲裁庭提出。仲裁庭將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延期開庭或延期審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銷型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法院立案后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1、一般的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為3個月,特殊情況需要院長批準適當延長;2、但是從立案到開庭,原則上不能超過3個月;3、可以到立案庭咨詢,是否因為證據不全而沒有立案,法院接收材料不等于同意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法院起訴立案后多長時間能開庭
法律主觀:
法院立案后多長時間開庭1、簡易程序審理的(案情簡單,爭議不大)立案后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期滿后即可開庭,3個月內結案。2、普通程序審理的(案情較為復雜,爭議較大或者案件爭議標的較大、案件影響較廣的)立案后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30日的舉證期限(15日答辯期可以覆蓋),舉證期滿后即可開庭,6個月內結案,案情特別復雜的,可向本院院長申請延長6個月,在不能審結的,再向上級法院申請延長6個月,期內必須審結。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 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法院立案后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法院立案繳費后至少20天以后開庭。簡易程序審理立案后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期滿后即可開庭,3個月內結案;普通程序審理的立案后5天內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給對方當事人15日答辯期,30日的舉證期限,舉證期滿后即可開庭,6個月內結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法院立案后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簡易程序一般一個月內要開庭。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兩個月之內要開庭。如果要發公告送達起訴書副本傳票的,一般是三個多月,到四個月之間要開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五條 送達起訴狀和提出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