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婚姻需要注意什么(形式婚姻什么意思)
事實婚姻的認定,你知道要注意什么問題嗎
一、什么事實婚姻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系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二、什么是形式婚姻
形式婚姻,就是婚姻只有形式,無實質內容。表面上是個由一男一女組成的正常家庭,實際,“夫妻”雙方在生理和人格上保持獨立。
又稱互助婚姻,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與另一人進行婚禮或法律上的結婚手續,但實際上只是名義上的夫妻身份,而無實質內容。
三、事實婚姻的認定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業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系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志。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自愿結婚拿證,又不在一起,這不是實際婚姻,這是什么性質?
如果自愿結婚拿證,但是雙方不在一起,也就是沒有實際婚姻關系的情況,這種婚姻關系可以被稱為“形式婚姻”,也稱“空殼婚姻”。
形式婚姻指的是在婚姻登記和取得結婚證的過程中,雙方是自愿的,但是實際上并沒有真正的婚姻關系。這種情況可能出現在一些特殊的情況下,例如為了滿足某些法律或社會規定而結婚,或者為了滿足某些家庭期望而結婚,但是雙方并沒有真正的婚姻關系。
需要注意的是,形式婚姻雖然不具備實際婚姻關系,但是在一些法律和社會方面仍然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例如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等方面,可能會產生糾紛和爭議。因此,如果雙方沒有真正的婚姻關系,應該在婚姻登記和取得結婚證的過程中謹慎考慮,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和糾紛。
形式婚姻要注意哪些事項
這位知友,現實中的“形式婚姻”是否真的如此美好呢?如果選擇形式婚姻,需要哪些注意問題?
不可否認,目前的中國同志還要面對很多社會壓力,其中最大的壓力就是來自于家庭的。隨著越來越多的人不愿昧著良心欺騙無辜的異性與其結婚,形式婚姻應運而生,并逐漸流行。
形式婚姻,實際上本身還分很多種形式的,相互之間有很大的不同。所以,要談這個問題,只能一個一個地來分析,我們從易而難來談吧。下面談到的各種形式,不能涵蓋所有的可能,但基本上具有代表性。
1、最簡單可行的形式婚姻,發生在那些已經向父母出柜,并得到不同程度的接受的同志身上。他們組織形式婚姻,主要是為了給父母減輕負擔,讓他們能面對多事的親朋鄰居等。也有些是為了在工作場所掩飾自己。這類的形式婚姻,風險度是最低的,也沒有什么復雜。唯一的問題是,向所有形式婚姻一樣,長期維持是很難的。中國社會不是一個尊重隱私的社會。一個謊言,如果有四五個人知道(即使是家人),也很難長期不被揭穿。
2、第二類形式婚姻,父母并不知情,本人在外,逢年過節回家或者父母偶爾來訪,對父母有個交代。這個就有一定的復雜了。因為形式婚姻,形式是根本。有時“配偶”雖然事先信誓旦旦,但到了要跟著回家去“探親”時,就選擇拒絕,這是沒有辦法的。因為畢竟并無法律依據。有些人事先寫好合同,想約束彼此,但這類合同,絕大多數是無法強力兌現的。
3、第三類形式婚姻,需要過類似夫妻的生活,這個難度很高。因為很多此類婚姻從一開始就涉及四個人(男性的男朋友及女性的女朋友),不少這類形式婚姻的破裂,正是因為生活中的各種瓜葛。四個人都能共處,并非易事,大家只要想想兩個人之間有多困難,就能理解了。
4、第四類形式婚姻,是需要給父母看結婚證的,也就是嚴格地講,已經不是形式婚姻,而是弄假成真了。這個說實話,是有風險的。因為兩個形式婚姻的人之間簽的合同,在婚姻法面前是絕對不可能占上風的。如果出現問題,比如一人受傷、患病、死亡、留下債務等等,另一方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那時候說我們是形式婚姻,彼此不承擔責任,那是沒用的。有個真實的故事:(“我”并非本人)上次在上海和周丹律師吃飯,有從杭州來找我問問題的同志問這個問題。周丹說到他就遇到過這樣的案例,兩個人結婚后幾個星期,男子遭遇車禍,父母趕到醫院,理所當然地要求女同“妻子”履行責任。
5、最后一個問題,不是一類,是幾乎所有形式婚姻都需要面對的。形式婚姻本來就是推搪的辦法,并不解決真正的麻煩,實際上幾乎永遠會有隨之而來的更大的麻煩,就是父母要求生孩子。兩個并無愛情的人之間生育孩子,本身就是很不負責任的行為,這且不說。形式婚姻生了孩子,有時候會出現很尷尬的問題。曾有一位女性來信給我,她就是與其他三人結成兩對形式婚姻并生了孩子。他們算是維持較久的,已經六年了。但現在孩子6歲了,逐漸看出端倪,不知為什么自己的爸爸老和一個男在一起,媽媽老和一個女的在一起,并開始對爺爺奶奶提起。后果大家可以自己想象了。
談了這么多,大家應該知道了。雖然我理解很多人由于壓力不得不考慮形式婚姻,但實際上能長久瞞住的并不多,而且一旦揭穿,對家人來講,很多比當初被直接告知還要惡劣。所以有人問我形式婚姻的話,我一般是建議盡量避免。
如果必須要介入形式婚姻,有幾點是必須要考慮的。
第一,即便是形式婚姻,也要有個“戀愛”的過程,要花時間相互了解。如果各自有愛人,應該介紹他們也接觸。很多人覺得既然是形式婚姻,就無所謂了。最荒唐的是有次我在西湖邊和朋友們喝茶的時候,一位東北的網友來電話,他網戀一位河南的同志,又認識了一位上海的女同,這位女同也在網戀南方另一城市的一位女同。四個人都沒見過面,但準備一起搬到北京結成兩對。我回答他,成功的可能是零。
第二,不要奢望依據合同等來約束對方的行為。所以才需要通過了解,知道對方的人品,是不是負責任的人。關鍵時刻,比如你父母來訪,對方正好要和自己的愛人外出旅游,那時候,不論是空口承諾或成文的合同,都是無效的。
第三,結婚證絕不可輕易考慮,有很多不可預料的法律后果。
第四,孩子問題萬萬要慎重。現在很多人對養寵物都比對生孩子考慮得要多。把一個孩子帶到這個世界上來,是一個很大的責任,不可輕率。
形式婚姻所需要注意的幾點問題
有一種聲音堅持同性戀就應當直接出柜,拒絕形式婚姻,因為形式婚姻實際上是一種欺騙,而且這么多同志選擇躲入幕后,以“異性戀”的身份示人,也不利于同性戀平權斗爭。對于這種言論,我的回答是:管它做鳥!如果你覺得形式婚姻更適合你,那么就勇敢的走自己的路!請記住,不需要拿你自己的幸福綁架某種理想,某種目標——生活是你自己的,不是一場秀,如果你拒絕出柜,那完全是你的自由,你同樣會因為沒有輕易結婚,傷害一位普通女人的一生而崇高,偉大。在卸去形式婚姻所帶來的思想包袱后,許多人或許會反而陷入一片迷惘:自己應該如何開始籌劃一段形式婚姻呢?形式婚姻中有那些事是需要特別注意的呢?以下,就是我為準備踏上形式婚姻之路的各位朋友的特別提醒。第一, 彼此熟悉與彼此信賴形式婚姻不是兩個人過家家。即使是一個男同志與一個女同志之間的形式婚姻,如果兩個人缺乏了解,缺乏信任,那么這兩個人連朋友都沒得做。特別提示:網絡不靠譜。我無法相信有人會在網聊之后就敲定自己的“終身大事”。如果在網絡上遇到合適的“另一半”,就應當積極的找機會一起見面,真誠交流,熟悉彼此,互相傾訴。其次,異地戀對于形式婚姻而言是大忌,不要輕易嘗試。第二,協議很重要,協議不重要形式婚姻之前,許多人堅持應當有一紙協議,以書面形式預訂婚姻中雙方的責任與義務。這貌似是很重要的一部,然而實際上,這張薄薄的協議中許多條款(例如財產分割,子女問題等)往往會與婚姻法相矛盾,因而是無效的。協議真的這樣重要嗎?個人以為或許并非如此。作為選擇形式婚姻的男同志與女同志兩人之間,更多的時候真的是要“看人品”。不要過分地依賴協議之類的東西,因為這一方面是在給自己留一條并不存在的退路,另一方面是對對方極大的不信任與侮辱。第三, 是否領取結婚證?兩個同性戀之間,真的要領取結婚證書嗎?不領結婚證,或者去辦一張假結婚證可以將風險降到最低,兩個人之間是純友誼,不會存在任何經濟與法律的糾紛。如果由于種種原因,選擇領取結婚證書,那么就請一定考慮清楚:今后一切都要看對方的人品,一切糾紛的解決要徹底依賴彼此的相互信任,要預知可能因此而帶來的法律風險,因為一切違反婚姻法的婚前協議都是無效的。第四,要不要孩子?老實說,許多來自家庭的“逼婚”壓力,有一半是為了“傳香火”。因此,選擇形式婚姻的你們,是否選擇要孩子?有了孩子的三口之家將不同于普通的二人世界,各種由孩子所帶來的糾紛與困擾,對于形婚關系的考驗幾乎是毀滅性的。第五,二人世界?不,四人世界。男同志與女同志之間的形婚,王八瞪綠豆,看上去似乎只是兩個人的私事,然而實際上這場婚姻牽扯到男方的“他”,與女方的“她”。兩個人的交際關系或許并不是什么難事,然而保持四個人的長期友誼可不簡單。最好的解決方法還是增進交流與了解,培養“親近感”。一旦四人關系中每個人,都熟悉并欣然接受另外三個人的存在,那么這種形婚關系才是最穩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