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子女贍養父母的規定(民法典子女贍養父母的規定條文)
贍養父母的法律規定?
贍養父母義務的法律規定如下:
1、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2、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4、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父母符合下列條件可以要求其子女履行贍養義務:
1、子女具有負擔能力;
2、子女已成年且擁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3、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等法定情形。
繼子女是否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分兩種情況確定:
1、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進行撫養、教育的,繼子女和繼父母關系適用父母子女關系,所以有義務贍養繼父母;
2、如果繼父母沒有撫養、教育繼子女,繼子女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
子女贍養父母的法律規定如下:
1、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2、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相關法律規定:
1、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2、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綜上所述,繼子女是否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分兩種情況確定。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進行撫養、教育的,繼子女和繼父母關系適用父母子女關系,所以有義務贍養繼父母;如果繼父母沒有撫養、教育繼子女,繼子女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三十一條
對監護人的確定有爭議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對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有關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監護人。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或者人民法院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在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指定監護人。
依據本條第一款規定指定監護人前,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處于無人保護狀態的,由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法律規定的有關組織或者民政部門擔任臨時監護人。
監護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變更;擅自變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監護人的責任。
民法典規定贍養父母的最新標準
民法典規定贍養父母的最新標準:
1、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2、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4、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5、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可以不贍養父母的情形如下:
1、未婚或離異的成年子女無經濟收入、喪失勞動力或不能獨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無經濟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比如犯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嚴重的、遺棄子女的。
不贍養老人的法律后果如下:
1、子女拒付贍養費的,法院可以強制執行:
2、虐待、遺棄老人,將受到治安處罰;
3、虐待、遺棄老人情節惡劣的,將面臨刑事處罰。
綜上所述,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贍養時,成年子女對父母經濟上的供養,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費用,給予物質上的幫助。成年子女承擔以經濟支持為主要內容的贍養義務是有條件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民法典子女贍養老人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主觀:
贍養老人的規定如下: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民法典贍養父母的法律規定
我國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我國法律同時規定了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贍養老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的贍養義務是由法律明文規定了的,贍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該條是遺棄罪的具體規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全文》第十九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 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變,也不得附加任何條件進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