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種情形,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答案】:D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1)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2)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3)70周歲以上的;(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
法律主觀:
1、行為人 違反治安管理 行為但不適用行政拘留的情形包括: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歲以上的;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法 》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 行政拘留處罰 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法律客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一、條文釋義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強制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關押在專門的處所,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最嚴厲的治安管理處罰。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對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都作了明確規定,特別是對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婦女的人身自由等合法權益的保護,國家尤其重視,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專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例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8條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5條第2款規定:“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公安部歷來十分重視保護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婦女的權益,在辦案中充分考慮他們的特殊情況,予以特別保護。例如,1995年10月23日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的規定》(公發[1995]17號)第2條規定:“辦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應當照顧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尊重其人格尊嚴,保障其合法權益。”第25條規定:“案件辦理終結,應當對案情進行全面的分析,充分考慮未成年人的特點,從有利于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出發,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對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處理,應當比照成年人違法犯罪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27條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應當盡量避免使用治安拘留處罰。對在校學生,一般不得予以治安拘留。”第28條規定:“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需要送勞動教養、收容教養的,應當從嚴控制,凡是可以由其家長負責管教的,一律不送。”《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131條直接規定:“違法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一)不滿十六周歲的;(二.)七十周歲以上的;(三)孕婦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四)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本條的規定充分體現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按照本條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下列行為人,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①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②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③70周歲以上的;④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對于前三種情形比較容易區分,但對于最后一種情形可能產生理解上的分歧。有人提出,為什么不直接規定“不決定行政拘留處罰”?這主要是因為,本法第三章有些條款僅規定了行政拘留處罰,如果本條規定“不決定行政拘留處罰”,那么對有關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就無法給予處罰,這顯然不符合法律的精神。例如,本法第30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同時,“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與“不決定行政拘留處罰”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前者雖然在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后不執行,但作出行政拘留處罰決定本身是從法律上對行為人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予以否定,而且公安機關可以據此確定行為人有了違法經歷,此后行為人再次實施違法行為時,可以依法從重處罰;后者則沒有從法律上對行為人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予以否定,公安機關也不能據此確定行為人有了違法經歷。二、實務問題對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可以不執行行政拘留嗎?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131條的規定,對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違法行為人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在起草過程中,也有人提出,對于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也應當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般來說,如果行政拘留所關押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人,會增加行政拘留所的經濟負擔,如要為其治療疾病等,使本來就經費不足的行政拘留所雪上加霜。同時,如果管理不科學、不嚴格,特別是將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人與其他人混關混押,還會導致其他人染上嚴重傳染性疾病,影響行政拘留所的安全。但是,如果對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執行行政拘留,那么他們在社會上不僅有可能將病傳染給他人,而且一旦他們知道法律有這樣的規定,就會更加有恃無恐地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危害。因此,本條并未規定對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執行行政拘留。公安機關在對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人執行行政拘留時,應當根據本地的具體情況和條件,單獨設置關押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人特別是艾滋病病人的行政拘留所,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則可以在現有的行政拘留所里設置專門區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也可以采用“分片”的形式,在片內選擇一個行政拘留所,單獨設置關押片內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人,或者設置專門區域收押片內違法犯罪的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人,進行集中監管。各省、自治區公安機關還可以地(市、州、盟)為單位,在地(市)級行政拘留所設置一個專門區域,收押本地區違法犯罪的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的人。
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拘留的情形
法律主觀: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 違反治安管理 的;七十周歲以上的;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法 》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 行政拘留處罰 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
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情形
法律主觀:
治安管理處罰的適用對象: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法律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二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下列行為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是
法律主觀:
適用治安管理處罰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
2、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治安管理處罰是指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法規對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私財產,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所實施的行政處罰。
法律客觀:
治安管理處罰是指是指對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給予的處理懲罰。(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通過,2005年8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8號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通過、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7號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決定》修正)。第十條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一)警告;(二)罰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第十一條辦理治安案件所查獲的毒品、淫穢物品等違禁品,賭具、賭資,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實施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應當收繳,按照規定處理。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追繳退還被侵害人;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公開拍賣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款項上繳國庫。第十二條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第十三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第十四條盲人或者又聾又啞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第十五條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第十七條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根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在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所起的作用,分別處罰。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脅迫、誘騙的行為處罰。第十八條單位違反治安管理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法的規定處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同一行為規定給予單位處罰的,依照其規定處罰。第十九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一)情節特別輕微的;(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三)出于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五)有立功表現的。第二十條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一)有較嚴重后果的;(二)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三)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四)六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歲以上的;(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第二十二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治安管理處罰的適用對象是
法律分析: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在空間效力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外,全部適用本法;在對人的效力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外,治安管理處罰法適用于所有在我國領域內違反治安管理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這里的公民既包括中國民,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一)情節特別輕微的;(二)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三)出于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四)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五)有立功表現的。
第二十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一)有較嚴重后果的;(二)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三)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四)6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哪些行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以上行為均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2、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種類和適用第十條 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擴展資料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輕處罰或者不予處罰:
情節特別輕微的;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出于他人脅迫或者誘騙的;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陳述自己的違法行為的;有立功表現的。
第二十條 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有較嚴重后果的;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6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70周歲以上的;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