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可以強制拘留嗎(民事糾紛拘留多少天)
民事案件可以拘留嗎
法律主觀:
民事案件可以拘留。拘留的情形是被執行人拒不申報或虛假申報財產的;被執行人惡意串通,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或者訴訟參與人違反法庭規則的行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 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 人民法院對哄鬧、沖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民事糾紛會不會拘留
法律主觀:
民事糾紛一般不會被拘留,但是如果當事人拒不履行民事判決、裁定,或者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等構成犯罪的,會被拘留,然后被起訴。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民事糾紛派出所有權利拘留人嗎
民事糾紛派出所沒有權利拘留人。
單純的民事糾紛,派出所一般無權拘留。糾紛的當事人需承擔的一般是民事責任,而不是被拘留的行政責任。但若因民事糾紛而引起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的管理行為,則派出所可以根據行為的嚴重程度,并依其職權拘留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
一般民事糾紛,未造成傷害,派出所有權拘留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看看是否有那三種可以拘留十五天的情節,如果有,處罰合適,如果沒有,處罰重了,可以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民事糾紛派出所調解不成,有權拘留么
法律主觀:
如果是單純的民事糾紛,派出所一般無權拘留。因為糾紛的當事人需承擔的一般是民事責任,而不是被拘留的行政責任。但是如果因民事糾紛而引起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的管理行為,則派出所可以根據行為的嚴重程度,并依其職權 拘留當事人 。
法律客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條、第九條
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強制執行能拘捕嗎
按照法律規定,有能力執行法院判決而拒不執行的,法院有權利對被執行人司法拘留。實踐中是否采取拘留措施,需要由法院裁量。
民訴規定:
第二百四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第二百五十四條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欠錢不還可以申請拘留嗎
可以。
可以拘留。民事債務糾紛強制執,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在法院執行階段,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進行司法拘留,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是不按時、如實申訴財產的;二是有能力執行判決而拒不執行。妨害執行、轉移財產的行為也適用司法拘留。
民事糾紛派出所有權利拘留人嗎
這種情況派出所有權拘留人。/strong>
民事糾紛中,派出所有權拘留當事人是因為派出所是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執行法律。在民事糾紛中,當事人拒不履行調解協議或者有妨礙民事訴訟的行為,派出所可以采取拘留措施,以維護社會秩序和法律尊嚴。
拘留也是一種有效的懲戒手段,可以對當事人起到警示作用,促進糾紛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