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標準(開車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標準刑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交通公共安全罪量刑標準
法律主觀: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 駕駛機動車 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 醉酒駕駛機動車 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第一百一十四條(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其他危險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 ,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客觀: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本法第119條之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嚴重后果,主要是指致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發生傾覆、毀壞,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如果行為人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破壞交通工具行為,造成了交通工具傾覆、毀壞嚴重后果的,則應在法定刑較重的量刑檔次即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一量刑檔次內給犯罪行為人裁量刑罰。如果破壞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即沒有造成交通工具傾覆、毀壞后果的,則應在法定刑較輕的量刑檔次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一量刑檔次內裁量刑罰。這里的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包括兩種情況:一是破壞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沒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二是破壞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了較輕的危害后果,或者雖然造成較重的危害后果,但不是嚴重危害后果的。當然,破壞交通工具的行為與嚴重后果之間應具有因果關系,如果嚴重后果是由其他原因而不是行為人的破壞行為引起的,也不能適用較重的量刑檔次即本條第1款的規定。 在堅持以危害后果的嚴重程度為主要依據確定適用較重或較輕的量刑檔次的基礎上,還要綜合考察犯罪行為人的犯罪事實、情節等,進一步選擇輕重不同的刑罰,以使罪刑相適應。司法實踐中,這些應予考慮的犯罪事實、情節主要有: 1、犯罪故意的內容和犯罪動機。在危害后果相同的情況下,破壞交通工具罪故意的內容和破壞交通工具犯罪行為人的犯罪動機不同,其人身危險程度也不同,因此,在量刑時應有所區別。比如:行為人出于直接故意破壞交通工具,表明行為人希望和追求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發生,其主觀惡性大,量刑時應作為從重情節考慮。如果犯罪行為人出于盜竊財物目的而對交通工具實施了破壞,其主觀上對交通工具的破壞出于間接故意,則應作為從輕情節考慮。犯罪動機的惡劣程度也影響刑罰的輕重。如為報復社會而破壞交通工具就比出于悲觀厭世而破壞交通工具的犯罪的主觀惡性要大,量刑時應酌定從重。 2、犯罪后自首或有悔改、立功表現的。破壞交通工具犯罪后,行為人有自首或悔改、立功表現的,應依法或酌定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年齡和刑事責任能力。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實施破壞交通工具的犯罪,畢竟比成年人容易教育和改造,因此,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犯罪行為人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則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犯罪方法。犯罪方法不同,給交通工具造成傾覆、毀壞的程度也不盡相同。對采用爆炸、放火等方法破壞交通工具的,在量刑幅度內可以作為從重情節考慮。 5、行為人的行為可能給社會造成的危害程度的大小。行為人對裝載乘客的火車、汽車、電車、船只、飛機實施破壞的,對裝載貨幣、搶險救災物資、重點建設設備和重要出口商品等交通工具實施破壞的,由于其危及多人的生命安全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甚至會造成重大國際影響,因此,在量刑時應在量刑幅度內從重處罰。如果行為人所破壞的交通工具未裝載乘客或物資,則相應地給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后果亦較小,可以在量刑幅度內作為以輕情節考慮。 6、危害后果的具體情況。在以嚴重后果為主要依據選擇較重或較輕的量刑檔次后,還要具體考察危害后果的實際情況。如:在造成嚴重后果的情況下,量刑時還應考慮交通工具傾覆、毀壞的具體程度,公私財產毀損的具體情況,死亡或重傷的人數等。如果未造成任何后果,則應在較輕的量刑檔次內從輕處罰。
以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
以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刑如下:
1、危險駕駛罪刑期為一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2、以危險駕駛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犯罪情節將會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不等的刑期;
3、倘若造成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將會被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以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構成要件:
1、該罪的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2、主體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觀要件為為行為人的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
4、主觀要件為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綜上所述,以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一般會判處一個月以上到6個月以下的拘禁。這種犯罪主體如果一旦滿16周歲,并且已經有了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就已經構成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妨害安全駕駛罪如何量刑
法律分析: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行為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比如妨害安全駕駛的行為很惡劣,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仍然要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即“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該罪的起刑點就是三年,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量刑標準
一、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1、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量刑標準是:
(1)駕駛機動車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危害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有交通肇事并產生重大后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對于未滿16周歲,已滿14周歲的人駕駛機動車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于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于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于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于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么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判幾年罪
法律分析: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的一般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構成危險駕駛罪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三十三條 之二 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危害公共安全駕駛罪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危險駕駛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是,判處拘役,并處罰金。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交通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交通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標準
一、交通危害公共安全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交通危害公共安全,包括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罪名不同,量刑標準也會不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追逐競駛、醉酒駕駛機動車、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以及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行為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危險駕駛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客體要件。危險駕駛罪侵犯的客體為公共安全,即危險駕駛的行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給公共安全帶來了潛在的危險,即對不特定且多數人的生命、身體或者財產的危險;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且情節惡劣;
3、主體要件。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已滿十六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為危險駕駛罪主體。實踐中主要是機動車駕駛員;
4、主觀要件。危險駕駛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的行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狀態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