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怎么算法與領取(失業金怎么算法與領取一個月多少錢)
失業金領取的金額一般是怎么計算的
法律主觀:
失業金領取金額怎么計算
失業金是在購買了失業保險的人們在失業之后所得到的補償,我國相關法律對失業金如何計算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在此,的我為大家整理了失業金標準計算方法相關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失業金標準計算方法
決定失業保險金發放金額的兩個主要因素就是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與失業金每月發放標準。一般領取期限越長,發放標準越高則失業保險金發放金額越多。其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失業金領取金額=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X失業金每月發放標準。
1、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二、領取條件
根據規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額為當地最低生活水平設定金額,如果參保了失業保險,可以在失業狀態下享受失業補貼金;享受失業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的: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
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其失業金的領取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即兩年時間。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保險費繳費時間按單位和職工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分別累計計算。
失業金領一年領取幾個月怎么算
法律主觀: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用滿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可以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金能領幾個月據了解,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其本人累計繳費時間長短的不同,劃分為三個檔次: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3、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最長能夠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如何計算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后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以此類推,但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三、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其失業金的領取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即兩年時間。綜合上述,我們知道只要符合失業保險領取條件即可,沒有領取次數限制。現行我國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金最長領取期限為24個月,其具體可以領幾個月主要根據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及各地區失業保險規定執行。
法律客觀: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第十四條 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并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審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與《條例》發布后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并計算。
失業保險金如何算領取要求有什么
失業保險的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八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失業金領取要求如果你以為只要失業就可以領取失業金那就太單純了,根據規定,失業人員要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這一條很容易達到,工作滿一年并且正常繳納社保就行。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也就是說你自己想跳槽離職的不行,只有單位開除你,單方面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或單位未按照要求支付報酬等情況才符合要求。然而實際情況下,絕大多數人離職都屬于主動離職,失業了是享受不到失業保險待遇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就是說首先你要辦理失業證才行,估計很多人看到這里都要翻白眼了,失業證是個什么東西?要怎么辦理?具體辦理過程較為繁瑣,需要你提供包括解除合同證明在內的各種材料、戶口本、身份證、一寸照片、學歷證書等等到戶口所在的街道辦事處辦理,而且必須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辦理,過期作廢。如果你是外地人是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只能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費。
失業保險金的辦理流程1、接收檔案
首先單位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應當書面告知職工有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為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在解除合同7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繳費記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失業人員檔案材料報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其次將接收檔案信息(如:姓名、性別、參加工作時間、失業時間、原單位名稱等)錄入微機。
2、發放《失業保險登記表》
失業人員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內本人攜帶解除合同的文件及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保險登記表》。超期的,如果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應由單位出具證明,無故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的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填寫《失業保險登記表》
《失業保險登記表》一式兩份,填寫完整后回原單位加蓋公章,并攜帶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張(農民合同制的需要四張、農民合同制轉城鎮合同制的需要五張)交回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4、待遇審核
根據《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限進行審核,在失業人員登記表中注明。失業人員登記表一份存入失業人員檔案,一份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定期整理存檔。
5、失業證辦理及發放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自收到“失業人員登記表”后10個工作日辦理完畢,失業人員定期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證》和職業指導通知書,按時參加職業指導,填報培訓專業,并在《失業證》上進行登記。
失業保險金如何算
中山市失業金計算方法
中山市失業金領取計算年限公式方法如下:
1、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2、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
3、繳費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余數超過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金領取流程如下:
1、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失業報備;
2、社保局規定個人繳納失業保險金超過一年以上并滿足領取條件的,才能辦理領取失業金;
3、辦理報備中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這四種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書和相關檔案材料,失業證明,失業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后,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并可領取失業金,同時辦理下崗證;
5、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后,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失業金領取條件標準如下:
1、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是失業人員已經參加失業保險并且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其次是失業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業人員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表達自己有求職的意愿。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90%;
2、根據相關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以及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綜上所述,合同到期不續簽是否可以領失業金,需要看是否滿足失業金領取條件。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條件:職工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按規定辦妥失業登記,在職期間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一年,生活確有特殊困難的等。領取標準則是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等。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金的計算公式怎樣
1、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擴展資料
領取程序
1、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到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著參保單位出示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審核(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就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清認真的填寫《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然后到本人的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失業保險金
失業金應該如何計算
計算如下:\x0d\x0a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總數=所在地類區失業保險金標準*領取的月份數\x0d\x0a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發布后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并計算。\x0d\x0a而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又分為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下面來分別說明。\x0d\x0a1、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x0d\x0a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x0d\x0a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x0d\x0a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x0d\x0a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x0d\x0a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計算。\x0d\x0a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x0d\x0a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x0d\x0a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x0d\x0a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x0d\x0a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失業金怎么算 失業金的計算方法
1、失業金的計算公式為:失業金領取金額=所在地區失業金標準X失業金領取月份。對于領取失業金月份計算的標準如下:
2、參保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但不足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金;
3、參保人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以上但不足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金;
4、參保人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以上但不足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金;
5、參保人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以上但不足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金;
6、參保人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但不足10年,可以領取18個月失業金;
7、參保人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可以領取24個月失業金。